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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2018版全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2019)

 NEWS     |      2022-07-08 11:25

注意啦!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以下简称《新规》)已经发布并于2018年9月15日起施行。

同时废止以下规定: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10号)

  • 《关于修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4号)

  •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一部分 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令1996年第10号)

先来看看《新规》的章节内容有什么变化吧~

章节变化

相比“旧规”,《新规》主要是将原有的“船舶管理”和“人员管理”两章的内容整合修订为“船舶和人员管理”;将“包装和集装箱管理”单独作为一章;将“通航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以及涉及作业方面的条文整合修订为“作业安全管理”;“监督管理”单列为一章。从原先的“7章”变为“8章”。

新规

VS

旧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船舶和人员管理

第二章 通航安全和防污染管理

第三章 包装和集装箱管理

第三章 船舶管理

第四章 申报和报告管理

第四章 申报管理

第五章 作业安全管理

第五章 人员管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八章 附则

《新规》生效后,相对以前的“旧规”,相对人需要注意什么?

需要注意的变化和规定

《新规》的内容进行了大量的修订,条文数量由原来的三十七条增至五十二条。对船员和人员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作业安全管理增加了大量要求,特别是对载运散装液化气体的船舶;对法律责任进行了更严格和细分的规定。下面对一些主要变化和规定进行说明:

对“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新规》明确了“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包括相关国际公约、规则的货物一览表、清单中列明或规定的货物。

第五十条本规定所称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包括:

(一)《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列明的包装危险货物,以及未列明但经评估具有安全危险的其他包装货物;

(二)《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 code)附录1中B组固体散装货物,以及经评估具有化学危险的其他固体散装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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