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委员会高层透露,航空公司不反对政府收取进境费,并且愿意配合,但发展在实践中有两个主要阻碍,包括:1、根据全球分销系统(GDS)区分需收费游客和免收费游客,航空公司的座位预订系统无法完成此操纵,由于费用将包含在机票中,假如所有人都要收费,就像航空公司为泰国机场治理公司收取乘客服务费一样;
对此,航空公司建议观光与体育部考虑其他办法,代替与机票一起收取此费用,如通过APP收取,或者像其他国家一样如马来西亚选择在游客下榻的酒店收取。但终极仍必须等待政府明确收取的方式,以及是对所有人,还是对部分人收取费用。
观光与体育部部长披帕接受采访时表示,进境费收费日期预计必须要从6月1日推迟到9月1日,由于收费系统的测试工作不可能及时进行,由于外国游客乘坐飞机进境泰国收取每人300铢进境费的过程出现题目,计划是与机票一起收取,但是航空公司协会、航空公司委员会已告知,假如只收取某些人的费用系统无法完成此操纵,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也以为不对所有乘客收费不同等。
据泰国世界日报,300铢进境费政策有变动!泰国观光与体育部部长披帕表示,必须要将收费日期从6月1日推迟到9月1日,并预备更改征收方式,可能要从出发地向所有预定泰国机票的旅客收取进境费,然后再做增值税退还给持有泰国护照的人。而航空公司委员会(BAR)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也报告称,国际物流,在实践中无法分开只收取某些人的费用,而选择性收费是不同等行为,违反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的政策,并且担心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PDPA),包括通过机票收取300铢进境费在实践中也有阻碍。对此,航空公司委员会、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已经致函说明题目。
2、假如让航空公司要求乘客提供相关信息,铁路运输 上海空运,以用来区分需收费游客和免收费游客,假如乘客不同意就无法进行,由于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而且航空公司也担心向观光与体育部传递乘客信息用于购买保险的过程,假如信息泄露也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
目前,已经指派观光与体育部常务次长寻找收取费用的方法以免发生不同等情况,初步讨论可能会更改征收方法,可能要向所有进境客收费,然后再做增值税退税,将钱退还给持有泰国护照的人。
我们希看航空公司与机票一起从出发地收取此费用,而不是开发应用程序让游客在进境时支付费用,由于不想让游客都聚集机场,所以通过调整征收方式仍将由航空公司负责,预计在接下来的2周内将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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