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500元/车位的标准予以资助,每船最高资助1000万元。
(3)此项资助不得与《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港航业领域资助资助金实施细则》“船籍港资助项目”同时申请。
为支持深圳港滚装航线开设和船队建设,提升深圳港汽车运输能力,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从深圳港运输车辆,充分利用深圳市汽车产业上风和深圳港国际航线密集上风,把握我国汽车出口快速发展期重要机遇,加快培育深圳港汽车运输关键港和建设世界一流汽车城,国际物流,制定本资助方案。
在我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开展港区间汽车水路驳运业务的港口企业。
三、资助总额
一、资助目的
在我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经营汽车海运出口业务的航运企业。
意见稿明确资助对象: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开展港区间汽车水路驳运业务的港口企业。
来源:粤港澳航运4.申报要求
对2023年-2024年经深圳港海上运输(含滚装、集装箱方式)外贸出口的汽车按辆给予资助。单个航运企业汽车运输应在2.0万辆(含)以上。
2.资助范围
(四)新增滚装船舶资助
1.资助对象
(二)申报单位被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广东)、信用中国(广东·深圳)等三家公共信用机构列进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予资助。
征求意见稿指出,目前深圳港与现有的汽车外贸货源地的均匀间隔约有1000公里,从比亚迪汽车2022年外贸出口整车数据分析,目前常州为出口车型主要生产基地,占比87.83%。其中上海出口71.04%,宁波出口6.15%,广州出口12.61%,深圳出口仅有3.26%。该工厂间隔上海约230公里,海运费,间隔深圳1450公里,相差1220公里,按一台托运车装8台车测算,从常州送至深圳港的本钱要增加1400-1600元/台车。因此,参照合肥、常州与深圳、上海运输本钱差距,确定资助标准800—1200元/辆(2023年),通过航运企业向汽车制造企业的价格上风传导,积极争取比亚迪在合肥、常州生产基地的车辆从深圳港出口。
经营汽车滚装业务的我市航运企业。
2023-2024年,每辆车分别资助500元、400元。
每辆资助800~1200元海运费!《深圳港汽车出口资助方案》公然征求意见
2023年04月18日 17时 粤港澳航运
2023-2024年,该资助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1.2亿元和2.5亿元。
2023-2024年,该资助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0.2亿元、0.3亿元。
对企业2023-2026年新增船龄不满5年的深圳籍汽车滚装船舶,或新增合同期不少于5年且船龄不满5年的光租外国籍汽车滚装船舶给予一次性奖励。
意见稿原文如下:
1.资助对象
(三)资助申报通知由市交通运输局另行发布。
(一)车辆海运费资助
四、其他事项
该资助项目资助金额每年不超过0.3亿元。
1.资助对象
3.资助标准
2.资助范围
(一)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期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对2023-2024年内在深圳港开通的外贸汽车滚装航线按航次给予资助。其中单航次在深圳港装载车辆应在1000辆(含)以上。
(三)车辆驳运费资助
3.资助标准
3.资助标准
2023-2024年,深圳港汽车运输资助总额分别不超过1.85亿元、3.5亿元。在不超出资助总额的条件下,各资助项目间金额可调剂使用;若超出资助总额,对超出项目的各资助对象按比例予以分配。
在我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开设外贸滚装航线的港口企业。
为进步航运企业拓展业务积极性,促进深圳港汽车出口规模扩大,保障资助资金使用效益,将单个航运企业申请资助的门槛设置为实际承运2.0万辆以上(含),设置并三挡资助标准。考虑深圳本地生产车辆的增长和汽车运输市场培育逐渐成熟,方案采取退坡资助方式,具体标准见《资助方案》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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