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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运-[股权转让]亚泰集团: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奇朔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新闻     |      2019-12-01 10:27

[股权转让]亚泰集团: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奇朔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时间:2017年08月10日 19:01:19 中财网    

[股权转让]亚泰集团: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奇朔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
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奇朔酒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评估报告
华信众合评报字【2017】第1088号
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
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奇朔酒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评估报告
华信众合评报字【2017】第1088号


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2
评估报告摘要 .................................................................................................................. 3
评估报告正文 .................................................................................................................. 6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6
二、评估目的 ............................................................................................................. 40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40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44
五、评估基准日 ......................................................................................................... 44
六、评估依据 ............................................................................................................. 45
七、评估方法 ............................................................................................................. 47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52
九、评估假设 ............................................................................................................. 54
十、评估结论 ............................................................................................................. 5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56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57
十三、评估报告日 ..................................................................................................... 57
评估报告附件 ............................................................................................................ 60

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
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报告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是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
章确认;提供必要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恰当使用
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
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评估人员在
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并进行了充分努力。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
对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涉
及资产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
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
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
专业经验,本次评估过程中没有利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专家的工作成果。

七、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
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方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
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
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奇朔酒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评估报告摘要

华信众合评报字【2017】第1088号
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公
认的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奇朔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
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为此,长春市
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
及的奇朔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本
次股权转让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奇朔酒业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三、评估范围:奇朔酒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
和非流动资产及相应负债。

四、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六、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奇朔酒业有限公司进行
整体评估。

七、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奇朔酒业有限公司总
资产账面价值为32,449.53万元,评估价值33,644.64 万元,增值额为
1,195.12万元,增值率为3.68%;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3,910.93万元,评估价


值为23,910.93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538.60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9,733.71万元,增值额为1,195.12 万元,增值率为14.00 %。各类资产及负
债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C

D=C-A

E=D/A×100%

1

流动资产

13,461.13

17,040.96

3,579.83

26.59

2

非流动资产

18,988.40

16,603.68

-2,384.71

-12.56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8,976.85

16,591.43

-2,385.42

-12.57

4

固定资产

5.38

5.26

-0.12

-2.23

5

无形资产

5.91

6.74

0.82

13.87

6

递延所得税资产

0.26

0.26

-

-

7

资产总计

32,449.53

33,644.64

1,195.12

3.68

8

流动负债

23,910.93

23,910.93

-

-

9

非流动负债









10

负债合计

23,910.93

23,910.93

-

-

1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538.60

9,733.71

1,195.12

14.00



以上评估结果未考虑具有控制权形成的溢价和缺乏控制权造成的折价,也
未考虑股权流动性等特殊交易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八、有关说明:
(一)我们特别强调,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
值参考依据,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
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二)根据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1年,即自
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8年6月29日止。

(三)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四)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上述评估目的使用,评估师的责任是
就该项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发表专业意见,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
估报告不代表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的任何判断。

(五)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未考虑股权不可流动性
及控股股权等因素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
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
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奇朔酒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华信众合评报字【2017】第1088号
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

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奇朔酒业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在2017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
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
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企业名称: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5050502594E
法定代表人:马宝林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25日
营业期限自:2012年07月25日·营业期限至:2022年07月23日
登记机关: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道分局
住所:长春市二道区东环城路5688号吉林省正茂生产资料交易市场三栋
136号房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搬运装卸;建材、钢材、煤炭销售;


利用自用资金投资相关项目(不得从事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
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
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奇朔酒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91220101059796592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59796592X
法定代表人:王传玉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至二〇三三年三月十四日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饮料,酒类)(食品经营许可证有
效期至2022年1月21日);酒具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业务;进出口贸易(凭许可证经营);会议会展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X(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奇朔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朔公司)创建于2013年3月15日,注册资
本为5000万元,注册时名称为昂爵酒业经销有限公司。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
限公司持有奇朔酒业有限公司90%股权,吉林正茂物流仓储经营有限公司持有
奇朔酒业有限公司10%股权。2014年12月30日企业名称变更为奇朔酒业有限
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实际出资额情况如下图所示:



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际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
有限公司

45,000,000.00

45,000,000.00

90.00

2

长春市正茂物流仓储
经营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10.00

合计

50,000,000.00

56,691,000.00

100.00



3.企业管理运营及经营情况的简介
奇朔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公司拥有员工80人,其中管理人员 25人,
生产工人55人(由合作社成员和季节性临时工组成);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
文化程度的有10人,大学本科以上的有7人,硕士学位(含中级职称)以上的有
3人。

奇朔公司优势在于借助集团公司较高的品牌知名度、雄厚的资金保障、精
准的市场定位、超前的电商管理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奇朔公
司专心致力于经销美国加州葡萄酒。2013年3月和2014年6月,公司先后收
购了位于美国加州布伦特伍德市的知名酒庄和位于美国加州纳帕谷鹿跃产区的
名庄,将新世界红酒品牌系列臻品红白葡萄酒引入中国。

奇朔公司通过严格的全程管控,以两个酒庄作为葡萄酒生产基地,确保从
葡萄种植、采摘、酿造、灌装到运输、仓储、分销的每个环节都可追溯,实现
酒品从酿制到品鉴的无缝对接,确保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每一瓶葡萄酒都原汁原
味。

奇朔公司按照“率先打造长春样板市场,深耕东北市场,重点开拓华北、
华东、华南市场,逐步布局全国市场”的营销战略,根据不同区域市场,采取
直营、加盟和代理的方式进行布局,并已经在长春、沈阳、哈尔滨开设了奇朔
红酒坊;在北京、天津、青岛、上海、南京、杭州、广州、深圳、香港设立十
大营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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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朔公司本着互惠双赢的宗旨,为代理商、经销商和客户提供最具竞争力
的价格优惠和最专业的营销支持及葡萄酒培训服务,最大限度的为合作伙伴创
造价值,共同把酿酒师精心酿造的美酒,认真地带给每一位品尝葡萄酒的人。

4.企业经营管理结构(附企业组织结构图)



5.奇朔公司下属子公司概况
奇朔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89,768,520.00元;为奇朔公司对其
子公司共计2户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如下表。

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备注

1

QuixoteINC

188,699,220.00

2014/4/24

100%

正常经营

2

长春奇朔红酒坊有限公司

1,069,300.00

2015/6/30

100%

正常经营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合 计

189,768,520.00









奇朔公司对境外全资子公司—QuixoteINC为100%投资,QuixoteINC主要


经营销售美国本土加州高品质红酒,并主要销往中国大陆市场及其母公司--奇
朔公司。

奇朔公司对境内长春奇朔红酒坊有限公司为100%投资,长春奇朔红酒坊有
限公司是以红酒为主题的专注于高端酒经营的企业。位于长春市吉林大路2828
号,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公司集藏酒品酒、聚会洽谈、高端会议、休闲
娱乐、展览展示等功能为一体,兼具商品售卖、教育培训等服务。

6.奇朔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如下:
资产负债状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6月30日

1

流动资产合计

65,478,913.48

61,934,737.34

123,903,779.67

134,611,341.72

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8,708,993.67

243,349,979.51

189,881,094.29

189,883,993.65

3

长期股权投资

228,603,000.00

242,737,800.00

189,768,520.00

189,768,520.00

4

固定资产

96,891.97

85,959.43

64,511.95

53,788.21

5

在建工程









6

生产性生物资产









7

无形资产

9,101.70

45,098.24

46,177.32

59,118.97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1,121.84

1,885.02

2,566.47

9

资产总计

294,187,907.15

305,284,716.85

313,784,873.96

324,495,335.37

10

流动负债合计

235,739,881.61

238,282,383.19

236,205,614.16

239,109,271.31

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

负债合计

235,739,881.61

238,282,383.19

236,205,614.16

239,109,271.31

13

净资产

58,448,025.54

67,002,333.66

77,579,259.80

85,386,064.06







经营成果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1-6月

1

营业收入

21,888,266.45

29,801,446.67

28,991,482.55

17,101,117.50

2

营业总成本

10,506,264.16

18,364,491.51

15,915,018.18

7,772,045.16

3

营业成本

4,216,470.70

4,069,414.34

6,128,998.53

2,039,304.41

4

营业税金及附加

92,040.27

403,003.89

371,624.29

232,137.28

5

销售费用

528,291.88

5,639,596.89

5,723,768.07

3,062,831.73

6

管理费用

2,235,591.21

6,314,844.51

5,606,395.25

2,441,301.69

7

财务费用

3,433,870.10

13,144.53

1,179.30

-6,255.74

8

资产减值损失



1,924,487.35

-1,916,947.26

2,725.79

9

投资收益









10

营业利润

11,382,002.29

11,436,955.16

13,076,464.37

9,329,072.34

11

营业外收入



0.71

1,057,662.00

1,080,000.00

12

营业外支出

21,888.27

29,801.45

29,053.09

-0.01

13

利润总额

11,360,114.02

11,407,154.42

14,105,073.28

10,409,072.35

14

所得税

2,816,214.84

2,852,846.30

3,528,147.14

2,602,268.09

15

净利润

8,543,899.18

8,554,308.12

10,576,926.14

7,806,804.26



以上2014年度及2015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评估基准日数据由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17]007775号标准意见
审计报告。

7.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记账本位币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
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于按照准则的规定采用重置
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其他属性进行计量的情形,错误!未找
到引用源。将予以特别说明。


(4)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奇朔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
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
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
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奇朔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奇朔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奇朔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
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
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奇朔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奇朔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
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
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


资产减值损失的,奇朔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奇朔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奇朔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
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
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
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
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
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加权平均汇率作
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
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
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
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
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加权平均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
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
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
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
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
入处置当期损益。


(7)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资产的分类

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
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委托贷款;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
负债等。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
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
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A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


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
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
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C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
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
中分拆;
D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
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
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
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重大
的具体标准为: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
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①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
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
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个别认定法

奇朔公司个别认定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全额计提坏账

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组


奇朔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
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②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A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2年

8

8

2-3年

10

10

3-4年

20

20

4-5年

30

30

5年以上

50

50



B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将
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9) 存货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
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
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
品等。


①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
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②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A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a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b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c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②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
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
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
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
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
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
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
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
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
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
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
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
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
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
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①成本法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
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利润外,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
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
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
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
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
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
润进行调整后确认。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部
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
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
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
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
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扣除未确认的
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
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如果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
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则视为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控制该被投资方。


如果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
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
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
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
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
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确认与共同经
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错误!未找到引
用源。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
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
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
术资料。


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①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
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
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
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
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
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


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
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
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
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
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A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
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B成本法转权益法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
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
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C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
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
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
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
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
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
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
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
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
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


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
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
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
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
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1)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
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奇朔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
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
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
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
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
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
期损益。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固定资产折旧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固定资
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


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
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
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
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25-40

5

机器设备

7-25

5

电子设备

5-7

5

运输设备

5-7

5

其他设备

5-7

5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
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
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
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
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
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
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折旧方法

当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
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2)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
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
合理确定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
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
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
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
分摊。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
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
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2)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的类别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
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
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
费用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
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
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
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固定
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
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
象。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
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
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
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
不再转回。

(13) 生物资产
奇朔公司的生物资产包括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物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企业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而拥有或者控制该生物资产;
2)与该生物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企业;
3)该生物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披露初始计量会计政策、使用寿
命和预计净残值的确定依据、折旧方法、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等。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生物资产的,应披露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及会计处理政
策。

奇朔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葡萄树

20



5%



奇朔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系根据生物资产的正常
生产寿命周期确认。

生物资产的收获与处置:生物资产转变用途后的成本按转变用途时的账面
价值确定;生物资产出售、毁损、盘亏时,将其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及相关
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奇朔公司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使
用寿命、预计净产值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或经济利益实现方式有重大变
化的,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调整使用寿命或预计净产值或改变折旧方法。

(14)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
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
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
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
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


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
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
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
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
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
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
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
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
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
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
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


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以单项
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难以对单项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


4)划分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
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
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
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
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
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
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
产。



(15)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
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
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
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
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
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
福利除外。

奇朔公司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
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提供服务
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
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主要为离退休人员支付的明确标准的统筹外福利、
为去世员工遗属支付的生活费等。对于设定受益计划中承担的义务,在资产负
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根据企业实际撰写)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
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
成本,上海联邦物流 ,设定设益计划服务成本和设定设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在发
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在
发生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



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
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奇朔公司不
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
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
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奇朔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奇朔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
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奇朔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
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奇
朔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
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
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
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错误!未找到引
用源。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
师(根据企业实际撰写)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
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
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
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
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
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
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
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
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
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
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
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
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
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
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
予日以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
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
计为基础,按照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
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对于存在修改条款和条件的情况的,本期的修改情况及相关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对取消所授
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
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
待期内未满足的,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17) 应付债券
1)一般公司债券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应付债券按其公允价值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其他类别的应付债券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并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溢价或折价是对应付债券存续期间内的
利息费用调整,在债券存续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2)可转换公司债券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
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
为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
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
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
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18) 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确认
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


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
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
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
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
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
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
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
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
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9) 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
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
收入实现。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
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
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
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
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
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
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
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
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
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
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
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错误!未找到引用


源。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
息,计入财务费用。

(20) 利息收入和支出
利息收入和支出按照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权责发生制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利率是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预
计期限内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净值所使用的利率。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按照合同利率计算。

(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服务提供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

(22)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
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
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根据实
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
依据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之其他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营业外收入
项目注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取得的、用于购建或
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
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
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
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
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
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
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
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
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
净额列示
①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
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一般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纳入合并范围
的企业中,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


债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不予以抵销,除非所涉及的企业具有以净额结算的法
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

(24) 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①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
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支付
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
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
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支
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
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错
误!未找到引用源。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
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① 融资租入资产: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
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
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
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② 融资租出资产: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
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
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


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
收益金额。

(25)持有待售
1)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
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
可立即出售;
②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
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③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
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
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
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
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
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
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26) 公允价值计量
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
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或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

(27)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重大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3)重大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本期无重大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28) 税项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及子公司主要的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流转税及附加税费

税目

纳税(费)基础

税(费)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营改增试点
地区适用应税劳务收入)

17%

消费税

应交流转税税额

10%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方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为被评估单位奇朔公司的法人股股东。

(四)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次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报告
使用者为工商管理部门。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是本次业务约定书
没有约定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根据《奇朔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因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
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需要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奇朔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
值参考。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是奇朔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

评估范围为截至评估基准日奇朔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
1、评估的具体范围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基础,凡列入
表内并已核实的资产及负债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

2、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并且与本次审计后的报表所确定的范围一致。

委估资产类型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资产;负债类型为流动负债,具体的资产及负债的类型及被评估单位基
准日利润情况列表如下:
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1

一、流动资产合计

134,611,341.72

2

货币资金

8,039,809.45




3

应收账款



4

预付款项

1,681,530.66

5

其他应收款

102,614,131.74

6

存货

22,275,869.87

7

其他流动资产



8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189,883,993.65

9

长期股权投资

189,768,520.00

10

固定资产

53,788.21

11

无形资产

59,118.97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66.47

13

三、资产总计

324,495,335.37

14

四、流动负债合计

239,109,271.31

15

短期借款



16

应付票据



17

应付账款

1,442,326.23

18

预收款项

61,228,376.99

19

应付职工薪酬

408,501.84

20

应交税费

1,651,753.15

21

其他应付款

174,378,313.10

22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

长期借款



24

长期应付款



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

其他非流动负债



27

六、负债总计

239,109,271.31

28

七、净资产

85,386,064.06




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7年度1-6月

一、营业总收入

17,101,117.50

产品销售收入

17,101,117.50




销售服务费收入



其他收入



手续费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772,045.16

其中:营业成本

7,769,319.37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2,039,304.41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2,137.28

销售费用

3,062,831.73

管理费用

2,441,301.69

财务费用

-6,255.74

资产减值损失

2,725.7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329,072.34

加:营业外收入

1,08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0.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10,409,072.35

减:所得税费用

2,602,268.09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806,804.26



以上2017年6月30日的评估基准日数据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17]007775号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
致。

(二)委估主要资产情况
1.其他应收款项
奇朔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02,624,397.62元,计提坏账准备
10,265.88元,账面净值102,614,131.74元。主要为垫付的员工往来款、应收
的往来款及员工保险费等。

2.存货
存货为库存商品,账面价值22,275,869.87元,主要为白葡萄酒及各种干
红葡萄酒,存放于在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2828号经营场所内及长春市二道区
辉腾仓储物流园区内库房内。

3.长期股权投资:

奇朔酒业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89,768,520.00元;为奇朔


酒业有限公司对其2个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人员通过核实清查,了解
了长期投资项目的有关内容,具体为投资种类,原始投资额,评估基准日余额、
投资收益计算方法和历史收益额,长期投资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以
及相关会计核算方法等。具体情况如下表。

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备注

1

QuixoteINC

188,699,220.00

2014/4/24

100%

正常经营

2

长春奇朔红酒坊有限公司

1,069,300.00

2015/6/30

100%

正常经营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合 计

189,768,520.00









奇朔公司的2项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境内和境外,对境外美国全资子公司—
Quixote INC为100%投资,Quixote INC主要经营销售美国本土加州高品质红
酒,并主要销往中国大陆市场及其母公司--奇朔公司。境外Quixote INC公司
在美国本土投资设立了两个子公司分别为Quixote winery LLC酒庄及Jinta
vineyards&winery LLC酒庄,并经营知名商标HANNAH NICOLE VINEYARDS红酒
品牌及Quixote红酒品牌。母公司与境外子公司有正常销售往来,并共享销售
网络资源。

奇朔公司对境内长春奇朔红酒坊有限公司为100%投资,长春奇朔红酒坊有
限公司是以红酒为主题的专注于高端酒经营的企业。位于长春市吉林大路2828
号,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公司集藏酒品酒、聚会洽谈、高端会议、休闲
娱乐、展览展示等功能为一体,兼具商品售卖、教育培训等服务。母公司与境
内子公司有正常销售往来,并共享销售网络资源。

4.设备类资产
设备类资产为电子办公设备,共计29台(套),账面原值合计112,881.11
元、账面净值合计53,788.21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电子设备:主要为办公用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空调等,其
主要购建于2013—2015年期间,经清查均在用,且运行良好。分布于办公及生
产生活场所。。



上述设备类资产分布在在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2828号经营场所内及长
春市二道区辉腾仓储物流园区内。

5.无形资产
本次评估范围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其他无形资产,漳州物流 ,其他无形资产为应用
软件类资产。经核实其取得过程中法律关系完整,拥有完全产权。

无形资产—财务应用软件情况如下: 财务应用软件购置于2015至2017
年度,账面原值67,347.18元, 摊销后余额59,118.97元,现正常使用中,未
发现技术落后及不适用的情况,并定期对软件免费进行更新升级。

5.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2,566.47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的是根据税法企业已缴纳,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需在
以后期间转回记入所得税科目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本次递延所得
税资产为企业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时,计算得出的因暂时影响企业应纳所得
税额而形成的可抵扣未来期间的所得税金额。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本次评估范围内无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四)企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表外)的其他资产
本次评估范围内无账面未记录(表外)的其他资产。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确定评估价值
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
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本次评估业务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故选
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是在满足公开市场和资产有效
使用的前提下,相对于整体市场而言的合理或公允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17年6月30日。


以上基准日是委托方综合考虑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尽可能接近经济
行为实现日,以减少期后事项的调整,保证评估所需资料提供的完整性等因素
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共同商定的。


六、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
和取价依据为:
(一)经济行为依据
《奇朔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
第50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5. 有关其他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号);
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07]189号);
7.《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8.《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9.《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10.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11.《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1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号);
14.《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
15.《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1]228号)
16.《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号);
1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18.《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
19.《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四)权属依据

1.设备购置合同及付款凭证;
2.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说明函;
3.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

1.《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
2.《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3.《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4.《中国人民银行存贷款利率表》2015年10月24日开始执行;
5.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企业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原材料购买合同;
7.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8.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评估业务约定书;
2.企业提供的资产清单、评估申报表和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3.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4.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信息库。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介绍
资产评估通常有三种方法,即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

1、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在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
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
值的评估方法。

2、市场法是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
交易案例比较法。

3、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虽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
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
评价资产,符合对资产的基本定义。

(二)评估方法选择
1、对于市场法的应用分析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
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
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市场法的适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数据的充分性。即资产评估师在选择了可比企业的同时,也应该能够
获取进行各项分析比较的企业经营和财务方面的相关数据,包括企业规模、经
营状况、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以及与所采用价值比率相关的数据。数据越充分,


就可以分析得越具体,评估结果就越可靠。二是数据的可靠性。即采用市场法
评估时获取的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应当是可靠的。数据是否可靠,主要是
指数据来源是否通过正常渠道取得。三是可比企业数量。采用市场法评估应能
够搜集到一定数量的可比企业。可比企业的数量与可比性标准负相关。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
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
估结果直观的特点。

据调查了解,目前市场上难以取得与被评估企业在主营业务、经营特点、产
品结构、规模等方面类似的企业股权交易案例或可比上市公司进行参考比较,
难以满足市场法所要求具备的数据充分性、数据可靠性及能够搜集到一定数量
的可比企业的条件,故本次不选用市场法。

2、对于收益法的应用分析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使用通常应具备三个前提条件,即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
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未来预期收益的折现值;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进行合理估算。具体
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企业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
估资料的充分性。

从企业历史经营情况看虽然经营状况相对较好,但被评估单位属于酒业商
贸行业,未来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根据评估人员的调查了解,基于本次评估目
的,公司尚处于股权变动过程中,评估目的实现需要一个过程,未来该公司商
业及盈利模式尚未定形,方案尚未明确,资产结构、经营模式、收益和风险等
均难以确定,被评估单位也未能提供未来年未度的经营预测资料,获取收益法
评估资料受到一定限制,故本次评估不能选择收益法。

3、对于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应用分析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
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被评估企业各类资产历
史财务记录完整,不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辨识和评估的资产


和负债,故本次可选择资产基础法评估。

(三)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
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存货。

(1)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通过现金盘点、核
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评估,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
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
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因素,采用个别
认定法、账龄分析法,对风险损失进行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扣减风险损失
额作为评估值。

风险损失额的确定:对于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
回的,风险损失额为0;对无充分证据确认坏账金额的预付账款,参照企业的
坏账准备计提原则和方法,采用账龄分析估计风险损失额,以核实后的账面余
额与估计的风险损失的差额作为评估值。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款项不能收回或
账龄超长的,风险损失额为100%。

(3)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在核实其价值构成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
情况,具体分析预付账款明细表中所列客户、业务内容、发生日期、金额、款
项性质等实际情况,按照资产评估相关法规及规范的要求,根据所能收回的相
应资产或权利价值确定评估值。

(4)对于存货的评估,根据企业提供的存货清单,评估人员核实了有关购
置发票和会计凭证,按操作规范的要求对其进行了盘点,现场勘察了存货的仓
储情况,了解了仓库的保管、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

对库存商品,在对其市场背景进行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对正常销售的库
存商品,按照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和适当
的利润确定评估值,计算公式:
库存商品评估值=不含税销售单价×实际数量×(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
金及附加费率-营业利润率×所得税率-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 ×r)
其中:不含税售价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产品销售价目表,结合近期的销售
发票及合同,确定在评估基准日可实现的不含税销售单价;
销售费用率按销售费用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计算;
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按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缴纳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与
销售收入的比例计算;
营业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所得税率按企业实际执行的税率计算;
r:根据调查的产成品评估基准日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情况确定,对于畅销
产品r=0,对于一般销售产品r=50%, 对于勉强可销售的产品r=100%。

2. 长期股权投资
评估人员首先对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被投资企业的实际经
营状况进行核实,并查阅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资
料,在此基础上,根据长期投资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投资控股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活动及未来市场经营风险,市场法
及收益法不适用,本次评估只采用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
评估,以被投资企业评估基准日净资产的评估值和所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
的乘积确定评估值。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具有控制权和缺乏控制权
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价。

3.机器设备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设备资产全部为电子设备。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电
子设备明细清单,进行了核对,对电子设备申报表填写不合理及空缺栏目要求


企业进行修改、补充,经修改补充过的机器设备明细清单,由企业确认并加盖
公章做为评估依据。同时通过对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
以确认。在此基础上,对主要电子设备进行了必要的现场勘察和核实。

对于电子设备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对于电子设备,通常生产厂家或销售商提供免费运输及安装,因此,电子
设备的重置全价根据评估基准日同型号设备的当地市场信息等近期市场价格资
料,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额确定。即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
(2)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电脑、空调、打印机等电子设备,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现有技术状
况,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采用年限法来确定其成新率。

首先,电子设备寿命年限的考虑,根据设备的不同结构类型和用途,确定
各类电子设备经济寿命年限。

其次,按电子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和已使用年限按年限法计算出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耐用年限)×100%
(3)评估值的确定
将重置全价和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

5.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为企业购买的财务办公软件。评估人员
对形成无形资产的合同、发票进行了清查核实,了解所形成资产在未来能否为
企业带来收益,了解其形成过程和摊销记录,核实已摊销和未摊销期限并对日
常摊销的会计记录进行了核实。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凭证、单据,并询问了有
关财务业务人员后,该软件现有功能模块范围与现行市场产品变化不大,本次
评估以经市场询价的不含税价格做为评估值。

6.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的是根据税法企业已缴纳,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需在
以后期间转回记入所得税科目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本次递延所得
税资产为会计师在审计调整企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其他应收坏账准备计提数,
计算得出的因暂时影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而形成的可抵扣未来期间的所得税金
额。

截至评估基准日,因评估人员对应收款项预计的风险损失与审计一致,以
核实无误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

7.负债
对企业负债的评估,主要是进行审查核实,以将来应由评估目的实现后的
产权持有者实际承担的负债金额作为负债的评估值,对于将来并非应由评估目
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承担的负债项目,按零值计算。对于流动负债项目
中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的评估,
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明细表,以评估目的实现后新的产权持有者实际承担的债
务作为其评估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按照与委托方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所约定的事项,评估人员实施的资产评估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1.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5日接受委托方的委托,
从事本资产评估项目。在接受委托后,评估人员即与委托方就本次评估目的、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产评估方案
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2.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设
计主要资产调查表、主要业务盈利情况调查表等,对委托方参与资产评估配合
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填写资产评估清查表和各类调查表。



3.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了解资产的特点,制定评估实施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
现场工作小组。

4.评估资料的准备
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市场交易价格信息、及产品市场价格信息、评估对象
产权证明文件等。

(二)资产核实及现场尽职调查
根据奇朔酒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资料,评估人员于2017年7月18
日至2017年8月3日对申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企
业财务、经营情况进行系统调查。尽职调查主要分为六个方面,即被评估单位
基本情况调查、业务与技术调查、财务调查、资产清查与核实、业务发展目标
调查和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

1.资产核实过程
(1)指导企业相关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
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资产调查表”、“资料清单”及其填写要求,进
行登记填报,同时收集评估范围内资产的产权归属证明文件。

(2)审查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涉及评估范围内具体对象的详细状况。

然后,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列不全、资产项目不明确现象,
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漏项等,根据调查核
实的资料,对评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察
依据资产评估明细表,评估人员对申报的现金、存货、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和现场勘察。并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按相应的评估方
法进行了核实,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不同的勘察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根据现场实地勘察结果,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表”“实”

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6)请企业有关业务人员协助对往来款、银行存款的函证。

2.现场尽职调查
评估人员通过收集分析企业历史经营情况以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企业的经营
业务进行调查,主要内容如下:
了解企业历史年度生产销售情况及其变化,了解企业历史年度利润情况,
分析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收集了解企业各项生产指标、财务指标,了解企业
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收集企业所在行业的有关资料,了解行业现状、区域
市场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三)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根据项目特点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各类资产的作价方案,明
确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参数和价格标准,参考企业提供的资料开始评定估算工
作;最后汇总资产评估初步结果、进行评估结论的分析、撰写评估报告和说明
的初稿。


(四)内部审核、征求意见及出具报告

项目负责人在完成一审后,将报告初稿提交公司审核,审核包括部门二级
审核、质量部的三级审核。经过公司内部审核后,将评估结果与委托方(及被
评估单位)进行沟通和汇报。根据沟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再经签字资产
评估师最后复核无误后,将正式评估报告提交给委托方。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
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
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
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
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
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
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委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
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

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新投资者制订的经营目标,
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
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二)特殊性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等
方面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除非另有说明,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司
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4.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
方面基本一致。

5.企业核心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及技术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
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
责任。



十、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奇朔酒业有限公司总
资产账面价值为32,449.53万元,评估价值33,644.64 万元,增值额为
1,195.12万元,增值率为3.68%;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3,910.93万元,评估价
值为23,910.93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538.60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9,733.71万元,增值额为1,195.12 万元,增值率为14.00 %。各类资产及负
债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C

D=C-A

E=D/A×100%

1

流动资产

13,461.13

17,040.96

3,579.83

26.59

2

非流动资产

18,988.40

16,603.68

-2,384.71

-12.56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8,976.85

16,591.43

-2,385.42

-12.57

4

固定资产

5.38

5.26

-0.12

-2.23

5

无形资产

5.91

6.74

0.82

13.87

6

递延所得税资产

0.26

0.26

-

-

7

资产总计

32,449.53

33,644.64

1,195.12

3.68

8

流动负债

23,910.93

23,910.93

-

-

9

非流动负债









10

负债合计

23,910.93

23,910.93

-

-

1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538.60

9,733.71

1,195.12

14.00



以上评估结果未考虑具有控制权形成的溢价和缺乏控制权造成的折价,也
未考虑股权流动性等特殊交易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原则、依据、方法、假设、程序而得出,只有
在上述原则、依据、假设前提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二)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所有
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
性和完整性已做出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评估师执行本次业务是对本评估报告所述目的下的评估对象价值进


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与必要的关注,但不对
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本评估报告的结论仅为本次评估目的
服务,不能作为确认产权的依据。

(四)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且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资产数量、价格标准发
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委托方
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确定评估值;若资产价格的调
整方法简单、易于操作时,可由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未考虑股权不可流动性及
控股股权等因素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六)除已披露事项外,未发现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奇朔公
司书面郑重承诺,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不存在其他权属不清,产权纠纷等情况;
不存在影响评估结果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或有资产;不存在影响生
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事项。

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评估
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及有关评估假设基
础上确定的现行公允价值,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
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
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未对资产评
估增值做任何纳税准备。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情况发
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师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的
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
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本项目对应的经济行为有效,评
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8年6
月29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2017年8月9日。








长春市正茂家佳物流有限公司
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奇朔酒业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评估报告附件

华信众合评报字【2017】第1088号
目录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五、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六、签字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七、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关于《评估报告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本评估报告附件仅供委托方用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和送交资产评估
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
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未经我公司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部分
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对委托方不当引用评估结果于其他经济行
为而形成的结果,奇朔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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