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重庆市口岸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渝府〔2019〕47号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你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口岸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渝口岸物流文〔2019〕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整合重庆市口岸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庆市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庆市口岸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对外行文。请按市委、市政府有关安排部署认真开展工作。
附件:1.重庆市口岸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重庆市口岸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口岸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市口岸物流工作协调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将重庆市口岸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庆市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行整合,华展物流 ,建立重庆市口岸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口岸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口岸工作,研究制定口岸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审议口岸重点项目建设方案、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协调解决口岸重大问题,促进口岸通行安全便利,提高通关效率。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物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物流工作,审议重点物流规划和战略政策、重点物流项目方案、重大物流资金安排计划、重点物流园区布局规划、重大物流发展支持政策。统筹协调和督办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和重点物流事项推进工作。
(三)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推进全市口岸和物流具体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推动落实全市口岸、物流年度计划。定期收集整理全市口岸、物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南京物流网 ,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招商投资局、两江新区管委会、重庆保税港区集团、西永微电园公司、江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涪陵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重庆市税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海关、重庆海事局、市邮政管理局、重庆铁路办事处、民航重庆监管局、重庆边检总站、重庆机场集团、重庆国际物流集团、重庆港务物流集团、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公司、中铁联集重庆中心站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口岸物流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市政府联系口岸物流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口岸物流办,负责联席会议组织、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聂红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报召集人、副召集人审定。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参会成员单位和邀请有关单位参会。
(三)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的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形成纪要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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