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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际国际快递-WHO最新发布船舶管理新冠肺炎患者/疫情操作注意事项(临时指南)

 海运新闻     |      2020-02-28 12:14

  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020年2月24日发布了《船舶管理新冠肺炎患者/疫情操作注意事项(临时指南)》。该文件是根据目前可获得的关于2019年冠状病毒肺炎(先前命名为2019-nCoV,现在更名为COVID-19)传播(通过呼吸道飞沫或与受感染者直接接触的人际传播)的证据编写的。

  建议将其与世界卫生组织已出版的船舶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手册(1)一起使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本文件的目标受众是任何参与应对船舶新冠肺炎公共卫生事件的权威机构,包括《国际卫生条例》国家归口单位,港口卫生部门,地方、省级和国家卫生监测和反应系统以及港口和船舶运营商 。

  临时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01、新冠肺炎疫情管理计划

  建议国际航线的客船制定书面疫情管理计划,包括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定义以及相应隔离计划。

  02、船舶疑似病例管理

  如果船上有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应启动船上疫情管理计划。并根据世卫组织指南(2,5)实施感染防控措施,尽快安全转移疑似病例。

  03、WHO成员国通知和报告要求

  如果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港口国主管当局必须立即通知国家《国际卫生条例》归口单位。

  04、接触人员管理

  船上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开展接触人员追踪,不必等化验结果。尽快将密切接触者与其他旅客分开。

  05、船舶措施

  港口国卫生当局应对受疫情影响的船舶进行风险评估,并可与船东协商,当完成彻底清洁及消毒工作后方可航行。

  06、清洁和消毒

  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以及与其密切接触者所在船舶应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治疗期间对可疑新冠肺炎感染控制和预防暂行指南(10)的内容,结合照船上现有的清洁程序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07、调查

  包括疫情情况调查,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环境调查。管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重点是控制疾病传播与预防新病例的产生。在船上,必须确定新冠肺炎最可能的传播方式和疫情爆发的的初始来源。应成立现场调查组重点检查船上的隔离程序以及疫情应对措施。

  为帮助航海人员及时了解相关国际组织关于病毒风险防控的相关信息和要求,为相关人员提供指南信息, 船员履约分委会秘书处第一时间启动了文件的翻译工作,中文版本《船舶管理新冠肺炎患者/疫情操作注意事项(临时指南)》将于近日发布,敬请关注。

  疫情期间,船员分委会秘书处将继续与相关单位一起关注相关国际组织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信息通报,及时做好相关文件的翻译、发布及宣贯工作。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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