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姜堰区分公司中国大陆物流配送运输项目(招标编号:JSTZCG-2020-03-25,)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吉通物流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姜堰区分公司中国大陆物流配送运输项目。
1.2招标内容:姜堰区分公司中国大陆物流配送运输项目。
1.3预算金额:240万元人民币(含税)。
1.4服务地点:姜堰运输至全国各省市。
1.5增值税税率:9%。
1.6服务期: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前,如双方均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时间为一年。
1.7本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采购内容
数量
备注
姜堰区分公司中国大陆物流配送运输项目
根据每日实际发货需求量
全年费用预计240万元(含税),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完成本次项目的服务工作。
注:本次公开招标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综合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人有效投标综合折扣率取值范围为(0—1]之间。本项目全年预估金额约为240万元(含税),各分项报价以 “投标一览表”中要求为准,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完成本次项目的服务工作。
注:本次公开招标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综合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人有效投标综合折扣率取值范围为(0—1]之间。本项目全年预估金额约为240万元(含税),各分项报价以 “投标一览表”中要求为准,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若投标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2.2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由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荷载量10吨(含)及以上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3辆及以上,车辆为物流运输厢式货车;(提供车辆年检期内的行驶证、购买发票、车辆照片、车辆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物流运输配送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所提供的业绩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时间以订单为准。合同关键页必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认可);
2.6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本项目邮件运输服务标准,承诺具备按时完成邮件运输任务的运能储备和服务保证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投标单位(全国性物流运输)须具有物流运输管理系统(TMS),具备药品流向实时跟踪能力,能满足招标人的外网实时自助查询。(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8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19年1月1日后投标人开出的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情形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 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 在与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 相关服务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中标后以任何形式进行二次分包、转包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3 月 27 日 8 时 30分至 2020 年 3 月 31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资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并将资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序号 类别 信息 备注 1 投标人名称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如填写错误导致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 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法定代表人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 纳税人识别号 6 开户银行 7 户名 8 银行账号 9 公司地址 10 办公电话 11 本项目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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