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排放船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概念,就如同自主船舶,需要从 “部分”到“完全/绝对”的演进,这里的“部分”既可以是单船各项排放指标的削减程度,也可以是船队中船型批次实现零排放的先后次序。针对“零排放”技术,业界正关注和讨论LNG、甲醇、LPG、生物质燃料、太阳能、氢气、蓄电池及燃料电池等一系列动力技术。其中,蓄电池技术作为一种完全零排放解决方案(不考虑供电来源),已经在海运领域逐步推广并初具市场规模(主要集中在欧洲),是现阶段能够率先实现内河及近海船舶零排放的唯一可行且有效的手段。
欧洲电池动力船舶应用初具规模
当前,欧洲有超过50艘纯电动力船舶处于运营,其中最大电池容量为4.16MWh(锂电池),最小的容量为0.02MWh(因建于1998年,为铅蓄电池,无参考价值)。而真正意义上的全球首艘大型纯电动力船舶“Ampere(安培)”号于2014年由挪威Fjellstrand船厂建造,电池容量为1.86MWh,船长80米,能运载120辆汽车和360名乘客,用于挪威Lavik与Oppedal两座城镇之间横跨松恩峡湾的运输,每天共发34班,每班航行时间为20分钟,在港期间只需10分钟即可充满。此外,知名的自主航行集装箱货船“YARA Birkeland”亦是纯电动力船。
表 欧洲主要纯电动力船舶概况
除了纯电动力船舶外,一些船型较大的船舶正开始采用柴电混合或LNG+电混合动力技术,用以节省燃料消耗,降低废气排放量。例如,挪威探险邮轮船东海达路德(Hurtigruten)先后订造了两艘混合动力探险邮轮,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交付,以期减少20%的燃油消耗。据悉,挪威一艘额定载客能力400人的纤维板制双体锂电混合动力渡轮,造价约1.4亿挪威克朗,约合1.1亿元人民币。
目前,蓄电池技术(包括纯电动力和混合动力)使用最多的船型为渡轮和游船,其次为近海小型运输船和各式作业船(如拖轮)。这些船型具有航线固定、航程短或对电池冗余度要求低的特点。从经济性角度来看,采用电池混合动力的渡船大约能节省10%-30%的燃料成本,回报期为3-5年,而纯电力驱动渡轮能节省50%-80%的燃料成本。根据IDTechEx于2017年1月发布的一份较早的研究报告《2017-2027年电动小艇与船舶》预测,2027年全球纯电及混电动力船艇市场将快速超过200亿美元。
不可否认,氢燃料电池相较于蓄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长、动力补给时间短、重量轻、性能提升空间大等诸多优点,是最理想的零排放解决方案,但从两者的技术难度与成本来看,蓄电池技术难度相对较小,生产相对成熟,动力源获取成本相对较低,同时整个制造产业链完善,正处于规模效应的扩大阶段,而氢燃料电池的关键材料催化剂、质子交换膜、双极板等国内产业链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且制造成本及加氢站建设成本等高昂。
总体而言,船舶依据船型大小和用途将逐步形成差异化的零排放技术方案。渡轮、游船、中小型探险邮轮、近海及内河运输货船、海工支持船、渔场作业船等有望先行通过电池技术快速实现尾气大幅减排或零排放,远洋运输船舶或其他大型船舶则需依赖其他替代燃料技术实现零排放。2030年以前,蓄电池动力技术将更为成熟,市场空间相对广阔,而随着燃料电池技术逐步成熟及配套设施逐渐完善,未来海运行业将呈现燃料电池和蓄电池动力船舶并存的局面。
国内电池动力船舶应用推广基础条件逐步形成
参照新能源电动汽车,除技术成熟度和安全性问题外,电池动力船舶能否批量推广应用还取决行业政策和基础设施条件(充电设备)。
政策方面,交通运输部针对船舶排放设定了一系列减排目标,对推广船舶清洁能源利用具有较为积极的作用,例如《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和《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不过,从内容上看,这些文件更为关注LNG动力和岸电技术的应用,对电池动力船舶技术推广作用有限。
相较而言,广州和深圳等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在推广电池动力船舶技术所发挥的作用更为直接。广州市制定的《广州港口船舶排放控制作战方案(2018-2020年)》明确提出,在清洁能源应用方面实现约5艘纯电动船舶或混合动力客船投入运营;深圳市制定的《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则提出,要在包括绿色港航在内的“十大工程”中,推广使用电动港口工作船舶,并明确要在年底完成1艘电动执法船设计方案和新船的订购工作。据悉,目前该市还在积极研究相关的补贴政策,如通过老旧船更新补助等政策途径,对电动汽渡船改造项目提供补贴等,鼓励船舶“零排放”。然而,一些从事船检工作专家并不支持发展锂电池船舶,认为发生火灾时其更难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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