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0-02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0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珠海港成功航运拟购置2艘2.25万吨海船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高栏母港集疏运体系,做大做强公司港口航运业务板块,将公司打造成为沿海散货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控股51%的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成功航运”)拟投资购置2艘2.25万吨级沿海多用途船舶,以拓展钢材等散杂货的沿海运输业务。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港成功航运拟购置2艘2.25万吨海船的公告》。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8号)文件核准,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25日到位。为缩短船舶建造期,更好匹配客户专用码头靠泊标准,快速建立业务通道,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原有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业务布局不变的情况下,拟将原募投项目珠海港成功航运购置“2艘沿海25,800吨级海船”变更为购置原交易对手方“2艘沿海22,500吨级海船”的在建订单,项目总投资不超过1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委托理财使用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该事项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关于拟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中的“委托理财的提出与审核”、“委托理财的实施与监控”等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0年4月修订)》。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关于珠海港物流拟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物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至2021年1月14日,授信品种为银行承兑汇票和非融资性保函。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港物流拟向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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