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对在本区内新注册的贸易企业租赁国有办公用房的,给予免收两年房屋租金的支持,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采用先交后返的方式按年度兑现;涉及非国有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按照1元/天/平方米给予扶持,总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采用先交后返的方式按年度兑现(物业、水电等用度自理)。
曹妃甸区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南部沿海,毗邻京津冀城市群,区位交通便利,拥有深水良港、海运航线畅通。近年来,曹妃甸以建设世界一流综合贸易大港为引领,2019年新增港口物流贸易企业550家,天津物产、中化、中国五矿、伊泰等多家全国着名实力物流贸易企业相继进驻,港口贸易额突破2000亿元。为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吸引更多优秀贸易物流企业来曹开展业务,曹妃甸区出台《曹妃甸区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试行)》,为物流类企业提供以下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2. 对在本区内新注册的从事与区内港口业务直接相关的交通运输业、船代、货代等企业,年经营收进达到500万元以上的,自企业注册年度起五年内,跨境铁路 国际物流,财政给于资金扶持,扶持金额为该企业对本级财政贡献的80%。
4. 在本区内符合《曹妃甸区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试行)》规定的新注册企业(海运企业除外),企业对本级财政贡献在20万元以上,且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副总经理以上职位的高管(最多不超过5人),自企业注册年度起五年内,按个人所得税对本级财政贡献的100%给予补贴,补贴按实名划进个人账户。
1. 对在本区内新注册的交通运输、分拨、配送、仓储、包装、期货交割库及专业物流服务类企业,年经营收进达到500万元以上,自企业注册年度起五年内,财政给于资金扶持,扶持金额为该企业对本级财政贡献的60%。
以上政策可以让企业基本上在不增加财力、人力、物力的情况下,将各项税费返还至企业及高管,利于企业快速回笼资金,增加企业效益。对于投资数额大、龙头带动作用强,且对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扶持。随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的获批运营,更多支持政策即将出台。
目前,企业、个人对本级财政贡献是指企业、个人所缴纳税款的曹妃甸地方保存部分,分别是企业所得税的20%、增值税的35%、个人所得税的30%。例如,年经营收进达到500万元的企业(与区内港口业务直接相关),每上缴100万元增值税可以获得28万元的资金扶持,每上缴100万元企业所得税可获得16万元的资金扶持。企业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副总经理以上职位的高管,每缴纳100万元个人所得税可获得30万元财政补贴,按实名划进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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