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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运查询-我国首家民营石化企业航煤正式获得适航审定批准

 空运新闻     |      2019-10-24 02:29

我国首家民营石化企业航煤正式获得适航审定批准

  图:民航局副局长李健向恒力炼化颁发了3号喷气燃料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张丰蘩/摄)

  10月22日,民航局在北京组织召开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简称“恒力炼化”)3号喷气燃料研讨会,会上民航局向恒力炼化颁发了3号喷气燃料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这标志我国首家民营石化企业生产的航空煤油正式获得适航批准,可投入商业使用。民航局副局长李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健表示,航油安全是民航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航空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对航空燃料的需求量巨大。民营石化企业生产的航空煤油的获批,可填补民航运输业快速增长对航煤用量的巨大需求,稳定航煤市场价格,减少航空公司的运行成本,提升我国民航业的国际竞争力。

  李健指出,民用航空业是我国较早向民间资本开放的领域之一,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民航业,对促进民航高质量发展,推动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民航局积极推动包括航油产品在内的航空产品的适航审定工作,拓宽航空产品的来源渠道,打破垄断专营,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让民航运营企业具有更多选择,同时也让更多国产产品能够在民航业开展应用。

  李健要求,民营石化企业要切实履行好持证人的义务,在航煤生产、检验和发出等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确保产品持续符合产品规范要求;适航审定部门要做好证后监管工作,建立一套航煤全链条的监管的体系,提高监管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中国航油和航空公司应选择经适航批准的合格航煤,民营企业生产的航煤应与国企享受同等待遇。

  据悉,2019年6月,民航局受理了恒力炼化递交的3号喷气燃料适航审定申请,组织航油航化审定中心成立审查组,严格按照《民用航空油料适航管理规定》(CCAR-55)和技术标准规定CTSO-2C702的要求开展审定和验证工作,确认恒力炼化3号喷气燃料满足适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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