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报的VGM小于集装箱皮重;
(2)申报的VGM与实际重量的尽对误差超过5%或1吨(以小者为触发条件);
(1)实际货重超过集装箱核定载重量(Payload);
请尽早提供集装箱相关的箱重信息,海运费,并请确保所提供数据的正确性。
收费标准:USD300/自然箱
(4)申报的VGM同提单补料中的货重与所装载集装箱皮重之和之间存在不公道误差;
致:客户及各订舱货代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萨非的支持。如您对上述通知要求有任何疑问或希看了解更多信息,敬请联系我司客服职员或销售代表。您可通过登陆官网以获取萨非在您当地分公司的联络方式。
关于箱重错报费实施的提醒
萨非再次温馨提醒您,我们将于2020年7月1日(运费起算日)起对大中华地区出口至全球的货物中触发下述任意条件的集装箱,进行箱重错报费的收取:
萨非航运大中华区
(3)申报的VGM超过集装箱最大营运总质量(MaxGr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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