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船东为节省运营本钱,造成船舶维护保养不到位,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较差;
3.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随意封闭AIS信号,不按规定进行进出港报告,甚至经常在夜间和大风、浓雾等恶劣气象状况下冒险航行,安全隐患大。
Q长期脱管船舶有何危害?
3.长期停航、长期不作业的船舶,要提交安全承诺书和情况说明。
Q整治期间将重点做哪些工作?
1.船舶检验证书过期但持续处于营运状态的船舶,应立即停止营运并申请船舶检验机构检验。
加强相关信息通报。对反复督促仍不落实整改要求或者通过多种手段仍不能与其所有人取得联系的船舶,形成终极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名录,海运费,连云港海事局外网等公然渠道进行公示,提示相关单位上述船舶的所有人和经营人存在失信风险。
4.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要正当经营,特别是严格按照规定向辖区海事机构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近日连云港海事局制定《2020年开展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2020年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
交通运输部果中断整治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认真阅读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期一年的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于9月1日正式启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巩固船籍港治理成果,实现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往存量、遏增量”的目标,防范化解水上运输安全重大风险,果中断遏制各类重特大海上交通安全事故。
指超过一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不接受现场监视、安全检查和不进行进出港报告的国内航行船舶;2019年海事治理机构在官方网站公示的异常名录船舶;船舶检验证书过期但持续处于营运状态的船舶。
2.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聘用无证船员上船服务,船舶操纵水平参差不齐,常发生碰撞、搁浅事故险情;
通过海事部分在海事监管工作中的观察,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存在如下题目,对船舶自身航行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形势都带来了极大威胁。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为期12个月。
Q此次专项活动的时间?
加强静态业务治理。审慎办理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所提交的船舶登记、海事许可、确认等业务。
Q对船东或航运公司的建议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需要做什么?
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加大船舶随船携带有效《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查验力度,不能提供有效的《船舶营业运输证》或涉嫌超出《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经营的,将通报水路运输经营者所在地水路运输治理部分。对反复督促仍不整改的船舶将录进协查系统,将船舶所属航运公司列进重点跟踪公司,所治理的船舶全部列为重点跟踪船舶。对在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依法采取行政处罚、违法记分等措施。加强信用治理,不配合整改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将纳进海事信用治理,并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示。
2.船舶报废、拆解、灭失的情形,要及时到海事治理机构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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