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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文: 2020年09月23日 14时 海关总署
一、“先放”是指进口原油经海关现场检查(信息核查、取制样等)符合要求后,企业即可开展卸货、转运工作;“后检”是指对进口原油开展实验室检测并进行合格评定。
特此公告。
二、实施“先放后检”的进口原油经海关检验合格、出具证单后,企业方可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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