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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双方在落实好合作协议的基础上 -国际空运

 海运新闻     |      2020-10-15 09:55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完善海事诉讼保全与执行协作机制、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打造海事交流合作平台等方面重点发力,开展合作。

  汪彤院长表示,2020年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建成之年,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是提升高端航运服务水平、推动上海新一轮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提升高端航运服务水平,推动上海新一轮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希看双方在落实好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合作内收留,共同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全面建成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上海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端航运服务要素集聚地和航运纠纷解决地,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10月13日,上海海事法院和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针对航运业发展的现实迫切需求,在全国范围内首推“船舶扣押担保”新举措。上海海事法院院长汪彤和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宋东风出席了签约仪式并致辞。

  “船舶扣押担保机制的创设,是两家单位协力助推海事司法诉讼和航运保赔担保机制创新的有益实践。这一做法既高效维护了申请人的正当权益,又降低了被申请人因船舶扣押后产生的维持本钱,也解决了当前全球疫情尚未有效控制情况下的船舶扣押困难,并节约了大量司法本钱,有助于进步法院审判执行效率。

  宋东风总经理表示,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航运贸易法治化程度。期待合作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更好保障会员正当权益,为会员提供更多便利,为把上海打造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航运纠纷解决优选地、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和海洋强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中船保将以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为契机,继续与上海海事法院深化务实合作,不中断拓宽合作视野、进步合作水平、丰富合作形式,汇聚强大气力持续推动航运和海事司法领域高质量发展。

  《合作备忘录》显示,双方将重点强化以船舶为标的的海事诉讼保全与执行协作,并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推出“船舶扣押预担保”这一创新举措。按照合作备忘录达成的共叫,中船保进会船舶及力保海事有限公司所服务的船舶被裁定扣船后,在实体扣押执行前,根据合作备忘录建立的联动机制,上海海事法院将与协会确认是否同时出具放船担保,从而实现协会担保与解除扣押即时同步,跨境铁路 国际物流,避免了以往会员在港船舶被实体扣押后才可启动放船程序导致严重影响生产作业的情况,实现为会员提供无间隙、零“时差”的解扣放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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