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
二、上述货物应当按规定办理进口报关纳税手续,免于交验进口许可证件,可不受限定口岸治理限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共中心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果中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进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治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平稳有序推进固体废物进口治理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现就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改装产生的废钢铁监管事项通知如下。
四、各地区有关部分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修船企业进一步强化治理,促进行业绿色发展。
关于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产生的废钢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网络示意图
环办固体函〔2020〕684号
特此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产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三、上述货物免于实施装运前检验,由海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检验检疫,空运报价 海运价格,相关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免于实施注册登记。国内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使用“A000000000”(9个0)、“B00000000”(8个0)和“XXXX000004CN”分别作为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书号、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号和装运前检验证书号进行申报。一、外籍船舶在境内维修、改装产生的废钢铁,在符合国内固体废物治理相关法规标准条件下,准予在境内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不按照固体废物进口治理,无需办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海关总署办公厅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千航国际 |
国际空运 |
国际海运 |
国际快递 |
跨境铁路 |
多式联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