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商务工信局
(十三)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进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按照展览活动举办地疫情应急响应级别,分别由相应的省级、地市级、区县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对展览活动出具举办必要性和已落实防控举措、具备举办条件的评估意见。
(五)元旦春节期间人流密集,要加强透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增加消毒频次,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封闭回风。在高、中风险地区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每周清洗、消毒空调透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必要时更换空调关键部件。
(十四)工作员工在物品交接传递时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间隔,避免直接接触。
关于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五)划设进出通道,做好职员分流。在市场主要进口明显位置张贴健康码图识。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纵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讯行程卡”等替换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2021年1月8日
原标题:《献县商务工信局关于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十八)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尽量减少职员接触和排队时间。
四、职员防控措施
(三)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逐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职员要进行核酸筛查,实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人群防护。
(二十)当餐饮服务单位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分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治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透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广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
二、加强内部治理
(十)禽畜肉区、水产区、熟食区应当有自来水龙头、洗槽、排水沟和下水道,地面平整,全面硬化。经销活禽的应当有固定金属笼架和水冲式设施。活鱼交易与宰杀分离,水产品交易区与分割加工区分离,均实施物理隔离。每批宰杀结束后,应当冲洗场地一次,保持卫生整洁,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处理。水池内无污物积存、残留,水龙头保持清洁。
(十七)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对相关区域进行封闭隔离治理,并进行全面消杀。
(三十二)各地应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和本地区疫情响应级别调整变化,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本地区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展览活动疫情防控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及时、动态调整完善展览活动防控措施。
(十二)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实、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实及追溯码,在餐厅内明显位置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七、应急处理措施
(十六)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进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职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二十二)原则上不邀请境外职员进境参展观展,鼓励境外参展商和观众通过在线方式参展参会,或委托其在华分支机构、代表处或合作伙伴等参加线下展览活动。境外进境职员须严格按照有关治理规定做好筛查隔离,实施闭环治理,严防境外疫情输进。
(十六)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商场、超市内顾客人数。
(第二版 2020.12.31)
(二十七)展览场所单位对所有进进展览场所的展品展具进行全面清洁消杀。
(三)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逐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职员要进行核酸筛查,实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防护。
(八)公道规划场地分区及展位布局,通道宽度和展位间距要符合防控要求。
(五)线上展览活动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应针对线下举办的开幕式、展览展示、直播销售及相关配套活动,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纵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线下活动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展览活动疫情防控安全。
(八)各类公共设施和区域有明确、完整的名称标识。地面硬化、干燥、防滑、易于冲洗、排水通畅。市场的人流、物流、车流应当畅通有序,安全通道不应堆放杂物。
二、完善疫情防控制度
(二十四)建立工作职员健康档案,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工作职员须戴口罩,进场须进行体温检测。
(三十)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应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深进查找薄弱环节,全力补齐短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细化完善应急预案,不中断进步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切实进步应对突发事故能力和风险处置能力。
(十)原料供给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六、限流限距措施
(九)展览活动举办前后要对展览场所和设备,特别是空调、透风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清洁消杀。
(十四)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实、通关证实、消毒证实、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三)中高风险地区暂不举办展览活动。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条件下,低风险地区可举办必要的展览活动。冬春季节及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假日时段应审慎举办展览活动,鼓励和支持展览活动线上举办。
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
四、个人卫生防护
(四)对直接操纵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职员要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防护。员工一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应上报单位或所在社区,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通报相关职员,按规定进行隔离,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范交叉感染。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要及时上报单位并做好个人防护和隔离,必要时应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四、个人卫生防护
(十三)顾客及其他进店职员要按当地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餐饮服务单位,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防疫健康码”“行程卡”信息等相关工作,上述信息符合要求且体温检测正常,方答应进店;通过扫描进店职员“防疫健康码”等方式,记录其姓名、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同时依法做好信息保护工作。
本指南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农贸(集贸)市场的疫情防控。主要内收留包括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要求、个人卫生防护、冷链食品要求、限流限距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等。
(三十一)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和展览场所单位要加强宣传,多渠道开展展会防疫政策解读和宣介,确保所有展览活动参与职员知悉防疫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进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实、核酸检测证实、消毒证实、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一)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完善疫情防控制度,要有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区域,有属地医疗卫生气力指导支持。
(十五)顾客应当佩戴口罩,挑选商品时建议佩戴手套。顾客不戴口罩时,拒尽其进进市场购物。
(十二)逐日定时高频做好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点位的清洁消毒,并在相关区域更新公示消毒情况。
(七)展览场所应规定明确的功能分区,如落客区、测温区、安检区、登录区、展览展示区、隔离区等,做好观展线路的指引,有效控制人流和职员活动间距。
(十四)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纵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讯行程卡”等替换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十六)设立专用就餐区,间隔安全间隔取餐用餐。加强就餐区卫生治理,做好服务职员的卫生防护,定时做好防疫消毒工作。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防控措施的规定开展工作。
一、适用范围
(二十五)对相关工作职员开展展览活动防疫培训,解读展会疫情防控政策,先容展会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有关单位防控责任,确保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二十六)展览场所单位和参展商负责展品展具的疫情防控。
五、展品展具防控措施
(十八)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鼓励商场、超市提供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防范疏解购物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四、食品采购和加工要求
(四)划设进出通道,做好职员分流。在商场、超市进口处,要张贴健康码图识,增加体温丈量设备,所有职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进。
(十五)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间隔。工作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间隔,顾客选购商品时职员之间要保持安全间隔。
五、顾客服务要求
三、环境卫生要求
七、应急处理措施
(四)冬春季节举办的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应结合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展览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地方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应加大疫情防控力度,从严做好疫情风险和展览活动举办必要性评估,严格控制举办展览活动数目和规模。
(十二)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尽其进进商场、超市。乘电梯时要全程佩戴口罩。
(十九)商场中的剧院、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分有关规定,继续执行上座率不超过75%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持职员间隔。
(六)在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透风,或使用排气扇加强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当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和回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十八)展览活动举办单位负责参展商和观众参与展览活动的疫情防控,展览活动其他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工作职员的疫情防控。
三、环境卫生要求
(十一)市场开办者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同一清洁消毒,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摊位经营者应当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在专业人士指导和保证食品安全的条件下,天天营业后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做到地面无污物、无污水,下水道畅通,定时冲洗,排水沟内清洁,无积存淤泥、污物。中高风险地区,应适当增加消毒频率。
(十五)餐饮服务单位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职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职员聚集。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公道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职员聚集。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六、限流限距措施
献县商务工信局
一、适用范围
(一)落实主体责任,农贸(集贸)市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完善疫情防控制度,要有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开封物流 ,设置应急区域,有属地医疗卫生气力指导支持。
二、展览活动风险评估
一、适用范围
(十七)在高、中风险地区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每个包间限开一桌,就餐座位间要保持1米以上间隔,提倡就餐职员在用餐前后戴好口罩。每餐次顾客离开后,须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透风处理。
(十七)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海关检疫证实、通关证实、消毒证实、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十)工作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做好手卫生。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职员还应当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着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九)公用洗手间逐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初版 2020.12.31)
(二十九)严格控制进口冷链食品进境参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55号),进口冷链食品参展严格落实专用通道进场、专区存放、专区展售等要求。参展商要向有关单位如实申报进口冷链食品展品信息,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检验检疫、核酸检测及消毒工作,严格查验并保存相关证实,并做好展品销售记录和流向记录。无检验检疫合格证实、核酸检测证实、消毒证实、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参展。参展商对需打开外包装的货物的内包装实施消毒。展览活动举办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督促参展单位查验展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实、核酸检测证实、消毒证实等,防止未经过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进展览场所。
(二十一)中、高风险地区,要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及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抓好商场、超市防疫工作落实,建议采取缩短营业时间、控制顾客数目等措施。
三、展览场所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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