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就地过年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国际物流
新闻 | 2021-02-12 09:42
(三)加强医疗
防控物资保障。切实做好医疗
防控物资供给保障工作,组织医药销售企业提早备货,满足人民群众日常防护物资需求。各地要主动公布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名单及营业时间,保障群众就近检测及时取得检测结果。鼓励在职员密集地区,免费发放一次性口罩,方便群众出行。继续加强各盟市辖区内重点医疗
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调度,随时做好复工预备。指导自治区、盟市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做好重要原材料和重要零部件储备,并以代储方式保存一定量的产品库存。各盟市要在稳定政府、医疗机构物资储备规模的基础上,制定辖区内邻近互保工作预案。在自治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的统筹领导下,制订跨盟市支援工作预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和信息化厅等部分单位和各盟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组织开展稳岗留工工作。支持重点产业企业春节期间不停产,鼓励企业公道安排生产、制定错峰放假或调休计划,
国际货运
空运价格,通过发放“留岗红包”和“年货礼包”等举措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引导吸纳农牧民工较多的企业不裁员、少裁员。鼓励各地对节日期间稳岗留工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产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等部分单位和各盟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21〕4号)精神,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将服务保障工作做实做细,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制定本措施。
(二)加强生活必须品供给保障。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须品不中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期间逐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切实加大货源组织与调运力度,增加物资供给,稳定市场预期。指导流通企业增加线上适销商品,推出丰富多彩销售活动。做好配送到家服务,为工作职员进进社区、居民生活区投递派送提供便利。提前开展网上订购、社区代购、设置临时供给点等应急物资供给演练。(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邮政治理局等部分单位和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