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租轮船东所属的英国互保协会发布的信息,关于“长赐”轮在苏伊士运河搁浅期间造成的损失,苏伊士运河治理局于4月7日向船东提出9.16亿美元的赔偿,其中包含3亿美元的救助费用、3亿美元的商誉损失费用,以及其他损失,且大部分费用未告知计算基础,并缺乏相关凭证。
为此,“长赐”轮船东于4月12日与苏伊士运河治理局进行协商,但双方无法达成共叫。
对此,长荣海运除了持续敦促各方尽快达成和解协议,有利于该轮尽早解除扣押外,同时也通过相关渠道,了解了扣押令的内收留与范围,并研究让船货分开处理方案的可行性,国际货运 空运价格,希看能将船上货物早日投递目的地,国际物流,尽可能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早日完成货主托付的使命。
针对“长赐”轮遭埃及法院扣留一事,长荣海运于4月14日发布声明,
苏伊士运河治理局随即于4月13日,向埃及法院申请司法扣押“长赐”轮,并获准。
长荣海运表示,4月14日,接获租船“长赐”轮(EVER GIVEN)日本船东通报,这艘船已于4月13日收到埃及法院的正式扣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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