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分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港口、铁路、民航等信息平台及银行、保险等机构对接。优化海关风险布控规则,推广科学随机布控,进步人工分析布控精准度,降低遵法合规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深进推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国际物流,积极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化建设。鼓励理货、拖轮、委托检验等经营主体进进市场,促进公平竞争。
三、清理规范口岸收费
一、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快修订《港口收费计费办法》,国际货运
空运价格,进一步完善港口收费政策,减并港口收费项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标准,进一步扩大船方自主决定是否使用拖轮的船舶范围。完善洗修箱服务规则,清理规范港外堆场洗修箱费、铁路运输关门费等收费。实行口岸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做到清单外无收费。对政府依本钱定价的收费项目,开展本钱监审或本钱调查,及时调整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及对应的收费主体,开展典型本钱调查,为公道规范收费提供依据。
2021年04月19日 09时 航运界
在《意见》中,涉及航运业主要有: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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