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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2021年7月13日 -香港空运

 海运新闻     |      2021-07-16 13:51

3.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安全处(100736)

《海上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然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年07月15日 10时 交通运输部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国际货运 空运价格,进进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海上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然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关于海上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的相关规定,我部起草了《海上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然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2.电子邮箱:cib@msa.gov.cn


 交通运输部 2021年7月13日 
-香港空运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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