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两会”前夕,全国人大代表许立荣建议,为全球海运和贸易争端处理注进更多的“中国元素”。中国要实现从航运大国、海洋大国向航运强国、海洋强国转变,必须不中断增加在航运和海洋领域方面的规则制定话语权、商事争端处置的影响力。
《法治日报》指出,中国企业涉外纠纷解决普遍存在“3个90%现象”,即“90%以上中国企业签订的涉外商事合同,其争议解决方式都选择了国际商事仲裁。在选择国际商事仲裁的争议解决条款中,90%的条款选择了外国仲裁机构。一旦双方发生争议,90%以上的中国企业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败诉”。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文广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大连国际航运仲裁院院长)
自2014年首次向全球推出以来,“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逐渐成为业界公认的“风向标”,见证了各大航运中心的发展变迁。2021年,全球航运中心城市综合实力前10位分别为新加坡、伦敦、上海、香港、迪拜、鹿特丹、汉堡、雅典比雷埃夫斯、纽约新泽西、宁波船山,国际航运中心东移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为全球海运争议解决注进更多“中国元素”
一是要依法行使管辖权,积极推动国际海运规则的发展。国际规则的制定是国际博弈的结果,是各国政治、经济、外交综合实力的反映。在新的国际规则制定方面,中国应积极参与,努力发声,果中断维护中国利益。在规则已经成型或生效的情形下,推倒重来并非易事,也未必符合中国的利益。中国事世界上设立海事审判机构最多、受理海事案件数目最多的国家,可以通过案件审理对国际条约的解释和适用产生影响,推动国际习惯以及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和发展,甚至填补国际法领域的法律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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