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果中断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较好发挥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税收营商环境在倾心倾力中不中断优化。“十三五”时期,税务部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先后制定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两个五年方案,共推出120条措施。“放权”更加到位,落实减审批、减事项、减资料、减证实的“四减”要求,审批事项已由2015年的87项减少至目前的6项,取消了61个税务证实事项。“监管”更加精准,依托税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深化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然”税务监管。“执法”更加规范,制发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税务总局权力和责任清单等。“服务”更加优化,连续7年开展“便民办税东风行动”,推出39大类147项系列创新服务举措。今年以来,大力推行“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逐步实现202个税费事项可网上办理,其中183个可全程网上办。
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十三五”时期,税务部分始终坚持改革推进到哪,任务进行到哪,党建就跟进到哪,涌现出一大批用行动书写忠诚、践行使命、展现风采的先进典型,党的旗帜始终飘扬在改革最前沿、攻坚第一线。
减税降费政策在落实落细中惠企利民。“十三五”时期,党中心、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审时度势出台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规模不中断增大,红利持续开释,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供了有力支持。税务部分努力克服政策类型多、实施时间紧、统筹难度大等困难,跨境铁路 国际物流,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2016年至2020年新增的减税降费累计将达7.6万亿元左右,特别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2.3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2%,拉动全年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今年以来,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党中心、国务院先后出台了7批28项税费优惠政策,2020年1—8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8万亿元,预计全年超过2.5万亿元。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税务部分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进,果中断不收“过头税费”,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2016年至2020年9月,税务部分累计组织税收收进超过62万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组织社保费收进超过12万亿元,组织非税收进超过2.6万亿元。“十三五”时期税收收进结构明显优化,第三产业税收占比从2015年的54.8%进步至2019年的56.9%。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同道为核心的党中心高度重视税收工作,党中心、国务院就税收改革发展作出重要部署,中心领导同道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税务部分坚定不移推改革、迎难而上谋发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信心。实践证实,只有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税收改革发展才能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破浪前行。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十三五”时期,税务部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捉住关键性、牵引性的工作,集中攻坚、联动集成,推动税收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实践证实,只有坚持改革创新,税收事业才能有不中断前行的动力,税务队伍才能有向上向善的活力,才能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税收征管体制在提质提效中日趋完善。“十三五”时期,税收征管体制先后经历了两次大的变革,可以概括为“两合”。第一次是“合作”,认真落实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聚焦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改革要求,全面深化国税、地税合作,圆满实现改革方案确定的“2017年改革任务基本到位”的目标。第二次是“合并”,认真落实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圆满完成了全国省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建立起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治理体制,优化了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社保费和非税收进征收职责按要求平稳划转,初步构建起优化同一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
经验和启示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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