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总体要求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分,中心在甘有关单位: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压实粮食生产属地责任。各市州要将省上下达的粮食生产面积约束性指标和产量指标及时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具体到作物,不折不扣完成。要按照稳定粮食生产目标治理责任书要求,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措施,抓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加强农资调运,确保供给有序。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好耕地面积。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扩大粮食复种和轮作倒茬面积,努力增加粮食播种面积,确保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在1000万亩以上,力争马铃薯播种面积达到1100万亩以上,玉米播种面积稳定在1500万亩以上。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物流大亨 ,205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积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进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供销联社,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021年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二、重点工作任务
(二)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各地各有关部分要把建设高标准农田作为巩固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优先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全面完成3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在保护耕地数目的同时,重视保护耕地质量,推广以普及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和有机肥施用为主的耕地质量提升技术。继续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发挥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分上风,共享信息资源,并组成联合工作队伍开展调查摸底,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进库,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做到可查询、可定位,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进流转合同内收留。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强化耕地监视治理,对撂荒地一律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深进贯彻中心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心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熟悉抓好今年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尽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实施“躲粮于地、躲粮于技”战略,果中断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国际货运 空运价格,持续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全省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
2021年2月27日
为深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全力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制定如下方案。
甘政办发〔2021〕12号
2021年全省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
(二)目标任务。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000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202万吨以上。
(此件公然发布)
(三)提升供种保障能力。各地各有关部分要扎实做好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积极争取国家制种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础上,加大基地建设力度,跨境铁路 国际物流,不中断进步基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水平。持续推进甘州区省级玉米制种产业园、渭源县国家区域性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及甘州、临泽、肃州等制种大县建设。以玉米、马铃薯和小麦等作物为良种攻关重点,构建种业自主创新体系,开展联合攻关,力争在粮饲兼用、机收籽粒玉米和优质加工型马铃薯等育种关键技术创新上取得突破。强化制种基地及种子市场监管,做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果中断打击品种侵权、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行为,进一步优化制种基地及种业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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