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4月16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智伟 吴徐美)记者日前从前海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深港合作,促进前海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治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3号)规定,结合新时代前海开发开放实际需要,前海治理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治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8个产业扶持政策,其中涉及人才、租金、总部、金融、物流、新兴产业、专业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
记者了解到,在深港合作上,新办法加大了对港资企业的扶持力度。对港资总部企业的扶持标准由原来的按一般企业扶持标准的50%调增至130%,且只要申报企业股东满足一定比例港资成分的即可申报;而在在地经济方面,申报企业除了需要满足注册地、税收缴纳地在前海合作区基础上,还须“实际经营地在前海合作区”。
相关政策:
(二)港澳青年最高给予6000元/月的就业奖励
此外,在深圳市内无自有办公用房,2020年1月1日后在前海合作区内首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其他重点企业分别给予一定标准的购置扶持,其中港资企业的标准相应的进步至1.3倍。
此外,总部企业认定标准也有所调整,国际物流,对现代物流企业总部适当降低了认定标准,直接经济贡献由2000万元降至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由1亿元降至5000万元;增加了金融企业总部扶持标准,最低档次由300万增至800万,封顶由2500万增至5000万;还新增了总部企业用地支持条款。
为使政策内收留更加科学公道,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限:通知发布之日起10天(含)内。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箱:qhfz@qh.sz.gov.cn。联系电话:焦先生,36667361。
2、租金补贴力度广度再加强!吸引更多企业落地前海
为能同时涵盖租金补贴和购置补贴,新办法修订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办公用房扶持办法》。修订后,放宽了办公用房的认定标准,将前海合作区范围内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的物业,以及前海治理局认定的产业载体均视为办公用房;调整了扶持对象的分类和标准,修订后的扶持对象分为四类:一是进驻经前海治理局认定的产业载体且经前海治理局认定的企业,二是经前海治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三是由港澳青年创办企业,且进驻前海治理局主办的创业园区的,四是不符合前三类的企业。同时,不再设租赁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150(或100)平方米的条件。
对来前海工作的港澳青年,物流治理学 ,拟按博士6000元/月、硕士4000元/月、学士3000元/月、副学士及以下文凭2000元/月的标准给予就业奖励;对于聘用港澳青年的前海企业,则按每名港澳青年在前海应税工资薪金收进30%,给予每年最高8万元的用人资助,铁路运输 上海空运,每家机构最高240万元;对取得港澳或内地执业资格的港澳专业人士,一次性奖励5万元;针对港澳青年在前海创办科技及创意机构,持股比例高于30%以上的给予3万元创业奖励。
资料图。
据了解,经前海治理局认定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马云投资物流 ,拟分别给予720万元、324万元和216万元的人才奖励,分6年均匀连续发放;对在前海落户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活动站、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在市设站资助的基础上给予100%配套资助;对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或深圳市“孔雀计划”创新团队,按照省市资助金额50%,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资助。
(一)高层次人才最高可奖720万元
4、顺应金融创新发展大势,制定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治理办法
(三)回巢人才奖励依照本人直接经济贡献
此外,针对参与前海治理局组织的“港澳青年招聘计划”的港澳青年,按每人每月3000元给予实习补贴。
对前海产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才(要求在前海纳税不低于100万元的机构或不低于30万元的港资机构全职工作,且在前海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海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奖励。奖励标准拟为:上一年度在前海直接经济贡献“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1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其直接经济贡献25%、35%和超过20%部分给予奖励。此外,个人最高限额300万元,单个机构最高限额2000万元,其中前海总部企业和港资机构的个人最高限额500万元,单个机构最高限额3000万元。
1、前海人才奖励2.0:聚集高层次人才、港澳青年和回巢人才
3、总部企业突出对港合作和在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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