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当下最需要做的,就是尽快弥补监管空缺,让其在法律轨道和监管视线中良性发展。
尽管一些快递公司极力“拍胸脯”保证,贴广告不耽误时间,但不能否认,在整个快递寄送流程中增加一道粘贴广告的工序,多少会影响寄送速度。尤其是在物流高峰期,人手严重短缺时,快递久等不来,快递公司就更难以避免落下“不务正业”的口实。
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付了款,即享有邮件的所有权,对于物品里都包括什么内收留,要不要接受这些内收留,都享有权利,而快递公司擅自利用邮件,招揽买卖,收取广告费用,既没有取得物主的同意,又没有让消费者受益,于道义上有“揩油”之嫌,于常理上也侵犯了物主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就眼下形势来看,假如基于部分民众的权利焦虑和不满,就修订法条,祭出法律利器来禁止快递广告,可能又显得过于武中断,与市场经济潮流相违反。与此相比,往探讨下如何结束快递广告“打擦边球”的状态或许显得更有意义。
这些广告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没有监管部分对其进行审核,广元物流 ,就免不了出现不健康内收留,空运报价 海运价格,甚至可能被诈骗分子利用,成为违法犯罪的传播手段。建议有关部分要完善立法和强化监管措施,避免消费者利益受损。
当然,对于快递广告秉承着一种开放包收留的态度,也不意味着要放弃监管。要看到在目前持续打“擦边球”的语境下,快递广告是否可信、正规,经过有关部分的审核审批等等题目仍然是笔糊涂账。监管部分要及时地强势参与,根据广告载体介质转变监管方式方法,不能让快递广告成为法外之地。
比如,法律确实应该禁止未经消费者许可,擅安闲快递封面张贴广告。在此条件下,可以就答应张贴广告的情形加以明晰:比如快递公司与广告方适当减免消费者的邮寄费用,以换取个人选择权的让渡。这样就是一种双赢的模式。
给违规甚至诈骗犯罪提供了土壤和空间
不能成为法外之地
广告强搭快递顺风车,宜疏不宜堵导语:近日,福州多位网友反映,他们收到的快递“被广告”了。网友@兔moro反映,他收到的快递外包装上竟然贴着福州本地一个楼盘的广告,网友@庄生Phone也反映,收到的快递里面附带一个“红包”,装着多张旅游公司的代金券,这样的方式让他们有些生气。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在快递上贴广告已经渐渐成为业内的“灰色”收进,市场上甚至形成了专门的快递广告公司,在快递上张贴广告为7毛一张,往快递里面放代金券为8毛一张(均包括设计、印刷费用)。
我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没有对快递广告做出明确规定,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快递包裹上贴广告不能被视为违法行为。但却并不意味着快递广告能够想怎样就怎样,假如想让这一新的广告模式健康发展,就必须将其纳进有关部分的监管范围,保证广告内收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同时,也要做到广告篇幅不喧宾夺主,不能遮住寄收件人的地址、姓名等信息,不能成为快递包裹上的“牛皮癣”。
不能有广告无监管
免不了延误投递时间
就目前来说,我国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强制性的条款来约束快递广告。正由于快递广告打了法条规定空缺的“擦边球”,这才使其成为近年来一个新兴的广告领域,而得以蓬勃发展。
快递广告不能打“擦边球”一般来说,这种投递本钱几毛钱一张的宣传广告,假如不是交给快递网点或个人来分发到户,也有可能往找那些要价不高的“广告游击队”,国际货运 空运价格,要么丢在门口,要么插进门缝。因此,许昌物流 ,从维护市收留和保持楼道整洁的角度出发,相比之下还是随快递物品一起投递更显妥当。而且,即使这类广告的可信度值得疑虑,有了快递网点的参与其中,将来若需“顺藤摸瓜”,也能多一个正确的调查和投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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