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在2007年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治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有本质差别,金融租赁公司是回银监会监管的,而融资租赁公司是回商务部监管。
金融机构类的租赁公司在很多国家成为租赁组织体系中的主导。不过国际金融公司在1998年出版的《金融机构的经验教训》一书中(第50页)明确指出“与那些由银行或全能金融机构提供租赁服务的国家相比,在由单独的租赁公司运作大部分业务的国家中,租赁的渗透率(租赁在投资性融资中所占比例)更高。其原因在于,后者的相关技能得到了更大的发挥,对市场更为关注。然而在某些市场中,比起那些有机会获得低本钱存款资金的银行,租赁公司可能处于劣势,假如在专业租赁公司的市场渗透率达到5%—10%之前,银行便开始竞争,情况更是如此了。租赁公司是极为有限的银行竞争对手的一个,它与银行的竞争有益于租赁业的发展,而当租赁公司受到银行控制时,这一好处便消失了。”
有的人以为,融资租赁既然是在为承租人提供以物为载体的融资服务,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就应该是金融机构;还有的人以为,融资租赁是一种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交易行为,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属于非金融的贸易机构。融资租赁业务本身确实具有融资服务和贸易服务的两种市场功能。以融资租赁业务具备的市场功能来界定融资租赁公司是从事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还是从事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非金融的贸易机构,显然都不太合适。
一、物流公司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现行治理体制下,融资租赁公司作为租赁资产的购置、投资和治理机构,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
首先就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主体资格,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我国法律进行了严格的治理,也就是说必须符正当律规定的具备的条件才能够进行融资租赁。假如大家对于这个题目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小编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具体的咨询。
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的债券投资业务对承租人来说就是融资服务,具有金融服务的性质。但是并不是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就一定是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机构,完全由公司的股东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场准进标准的相关法规取得的经营范围来确定。假如其股东背景为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并达到一定的持股比例,或公司是依据金融主管部分颁布的市场准进的相关法规设立,除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外,还可以从事吸收存款、贷款、同业拆借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就是金融机构性质的租赁资产投资和治理机构。假如其股东背景是制造商或是一般工商企业、非金融的投资机构设立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企业经营范围也不参与吸取存款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显然不应界定为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本钱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20世纪60~70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二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上风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
融资租赁经中国银行业监管治理委员会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和境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截止2015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为4508家,其中,物流大亨 ,铁路运输 上海空运,金融租赁企业49家,非金融租赁企业4459家。
在当今这个社会,融资租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被提到,他主要也是通过租赁来获取报酬。大家都知道的是,租用他人东西需要支付租金,海运费,同样的,融资租赁的方式确实特殊了一些,但是依然需要缴纳租金。那么,物流公司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具体的解释一下这个题目。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尽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终极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性质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监视部分是银监会,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治理部分是商务部。
二、性质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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