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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谎报疫情、制造谣言、哄抬物价……这些违法行为都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位法律界人士跟大家分享了几个与疫情有关的法律题目——
假如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其行为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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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眼前,公然是最好的稳定剂,透明才会减少恐慌。疫情数据天天都在更新,假如隐瞒疫情不报,或者谎报疫情会有哪些法律责任?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分工作职员,假如未按要求预防、控制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隐报瞒报、不执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等行为,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多难情加重的,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应当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网传有患者拒尽隔离,撕医生的防护服甚至摘掉口罩吐口水。假如患者抗拒隔离,拒不配合隔离治疗,会有哪些法律责任?
对于编造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千航国际,该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从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1月23日武汉公布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封闭。有人仍选择静静“逃离”武汉,其中有人已经出现发热症状。“逃离”武汉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
同时,假如在隔离治疗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隔离的,可能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假如市民实际上携带病原,处于潜伏期,误以为自己没有感染该病毒,并且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传播传染病的,千航货运 空运价格,但不服从政府管制,则会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谣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多难难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这个春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来势汹汹。面对不中断攀升的确诊病例,各地、各部分纷纷做出响应,千航国际,紧急驰援武汉!
“恶意逃离”是指明知存在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症状,不及时就医、主动隔离,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行为。
假如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拒尽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有人为倾销产品或者博取关注编造疫情谣言,有人性听途说在群里转发不实信息,疫情眼前,谣言更加可怕。那么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都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呢?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尽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假如明知自身已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而故意传播,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情节特别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的规定,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针对网传有患者脱掉口罩向医务职员吐口水的情况,如确认患者已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其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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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区分是否为“恶意逃离”,重点在于是否明知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造谣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根据治安治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旬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然而就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之时,有些人却背道而驰。有商家坐地起价昧着良心发起“疫情财”;更有人居心叵测制造散布各种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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