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气象台06时发布的《海洋天气公报》:
我国北部海域将有大雾天气
6月3日白天至4日白天,黄海大部海域、东海北部海域将有轻雾,能见度不足10公里,其中辽东半岛南部沿岸海域、山东半岛东部沿岸海域、黄海东部和南部部分海域、东海北部部分海域将有能见度不足1公里的大雾。为此,中央气象台6月3日06时继续发布大雾黄色预警。
海事微信提醒:受海雾影响航行、作业的船舶应加强瞭望,保持航行安全距离,确保航行安全。
船舶雾航有哪些特点?
(1)能见度不良,视线受限制;
(2)由于能见度不良,无法在足够的距离上发现周围来船,并迅速判断他船动态以及他船所采取的避让行动,只能依赖于AIS、雷达观测和标绘,船舶避让困难;
(3)受视线所限,不能及时发现附近物标和航标等,给定位和导航等造成较大的困难;
(4)雾中航行采用安全航速后,风流对船舶的影响加大,使推算航速和航程的准确性受到较大影响,既降低了推算船位的精度,同时也直接影响着船舶在危险物附近的航行安全。
根据能见度及时作出判断
1.当视距小于 5海里时,即认为能见度不良,应立即备车,使用适合当时环境、条件和本船特点的安全航速。开启雷达并正确予以使用,迅速测定船位,记录计程仪读数,开窗加强瞭望,开启航行灯。
2.当视距小于 2海里时,即认为能见度严重不良,应立即报告船长,同时减速,按章鸣笛,停用自动舵,改用手操舵,开启甚高频无线电话并正确予以使用,船长应上驾驶台指挥。雾航中使用甚高频无线电话,应在16频道保持守听,定时播报本船船位、动态、雾情,并与附近船舶交换各自情况、动态,协调避让意图、行动等。
3.当视线恶劣、渔船密集、避让困难、航道复杂及船长对航行安全无把握时,为确保船舶雾航安全,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船长有权择地锚泊或滞航,切勿盲目航行。
进入雾航前做好充分准备
1.船舶进入雾航前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做好公司雾航记录,在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簿、和轮机日志上认真记录船舶雾航采取的各项措施。船长应督促驾驶员对各种航行仪器、雾号和航行灯进行检查,以确保雾航中正常使用,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排水和水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2.及时抄收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海警告和雾航警报,船长对雾情资料、航区特点、潮汐潮流及通航密度等信息应做到充分的掌握,结合本船性能和特点,做好各种复杂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准备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3.驾驶人员应保持正规瞭望,悉心观察,从灯光、水天线、风向、目标等的变化中判断能见度是否正在恶化,是否正在进入雾区。
4.轮机长应按船长要求备足供主机变速的燃油。
雾航应注意
1.进入雾中航行,应及时适当地调整航线的离岸距离。
如果按良好能见度设计计划航线的离岸距离为2-3n mile,在雾航中航线与海岸之间应有3-4 n mile,甚至5n mile以上,以保证船岸之间有足够的回旋余地。
2.雾中航行,值班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航迹推算工作。
为提高推算船位准确性,非不得已时不宜频繁改变航向、航速。沿岸航行时,测深是检查推算的重要方法之一。有时,某一等深线还可作为避险警戒线用。测深数据和时间,应记在海图上相应的推算船位附近,以供分析航迹推算情况和估计以后的趋势。对推算船位的准确度,要有恰当的估计,必要时应画出并设法缩小概率船位区。一旦仪器发生故障,推算船位就成为唯一的船位根据。
3.应尽可能利用一切可获得的手段来定位和导航,尤其要充分地使用雷达。
目前雷达已成为雾航时不可缺少的助航设备,而且随着船用雷达技术性能的不断提高,它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为了在雾航中能够熟练而有把握地使用雷达来导航和避让,要求值班驾驶员能够全面掌握雷达的技术特性,善于辨别各种干扰回波,并能迅速地识别影像和进行观测。利用雷达进行瞭望,应选择适当的距离档:大洋航行可用12-24 n mile距离档;沿岸航行可用6-12n mile距离档;狭水道航行应远近距离档兼用,以2-6 n mile为主。当然,即使性能较好的雷达,毕竟不如目视那样直观、可靠,因此不可盲目地依赖雷达,忽视目视瞭望。为了不影响值班驾驶员的瞭望和工作,雾航时可安排专人负责雷达观测和标绘。
4.雾中航行,应时刻掌握当时能见度状况下的实际能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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