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进度符合预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
一是主要宏观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9.1万亿元,增长6.1%,符合预期目标。城镇新增就业1352万人,年末城镇调查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5.2%和3.6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9%。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外汇储备保持在3万亿美元以上。
二是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有力有效。以减税降费为重点,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民生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得到有力保障。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04万亿元,增长3.8%;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9万亿元,增长8.1%;财政赤字2.76万亿元,与预算持平。全年减税降费2.36万亿元。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稳健的货币政策松紧适度,逆周期调节效果持续显现,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年末广义货币(M2)余额增长8.7%,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增长10.7%。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援企稳岗力度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政策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总体保持稳定。
一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粮食总产量连续第5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启动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实施大豆振兴计划。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基本划定。持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成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和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任务。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快恢复生猪生产,进一步完善蔬菜产供储销体系。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棉花目标价格政策,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和重要农资储备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及冷链运输较快发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累计创建107个现代农业产业园、210个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健全。
三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出台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传统服务行业改造升级等政策措施,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共性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工业互联网等平台建设。
四是支持实体经济降成本力度加大。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从10%降至9%,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已全部降至16%,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一年。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社会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降低。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647亿元。进一步压减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收费并降低收费标准。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全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46亿元。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降低企业购电成本约790亿元。降低成品油、天然气门站价格和跨省管道运输价格,减轻用户负担约650亿元。取消和降低铁路、港口、民用机场部分收费,减轻企业负担100多亿元。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专栏1)
(三)全力抓重点补短板解难题,三大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精准脱贫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金融风险有效防控。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有力推进。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均浓度下降2.4%,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74.9%。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15.3%,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县级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基本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消除近87%。坚定不移推进禁止洋垃圾入境,全国固体废物进口量减少40.4%。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国家节水行动、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6%,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6.1%。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启动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4.1%。
(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2.19%,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9.5%。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图3)
三是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持续增强。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和“绿色通道”改革试点。成功举办2019年全国双创活动周。截至2019年底,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2.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5.1万家,分别增长约24%和15%。我国创新指数世界排名提升至第14位,企业数量日均净增1万户以上。
一是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重大计划和重大行动启动实施。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不断涌现。持续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水电路等条件显著改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展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和乡村治理深入推进。
三是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加快构建。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力有序推进,雄安新区转入施工建设阶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实施,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启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启动编制。老少边贫等特殊类型地区加快振兴发展,对口支援有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专栏2)
一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构建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在全国41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清单事项压减至131项。规范投资审批行为,投资审批“一网通办”水平不断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继续精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推行,“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加快制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和服务不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服务网络覆盖全国。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专栏3)
四是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成立。全面放开石油天然气上游勘查开采准入。出台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和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稳步推进。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风电和光伏上网电价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交通运输价格改革有序推进。改制成立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面推开。
(七)持续深化高水平开放,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加快构建。对外开放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全面推进,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加快培育。
二是外贸发展稳中提质。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实施。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取得重大进展。对欧盟、东盟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集成电路等高附加值产品及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保持快速增长。新设24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扎实推进,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是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设山东等6个自贸试验区,实现沿海省份全覆盖,并首次在沿边地区布局。向全国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49项制度创新成果,累计复制推广223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推进。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各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9.68亿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从3%提高到3.5%,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步提高。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更趋完善,医疗保障扶贫、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等工作扎实推进。通过工伤保险为194万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提供待遇保障。全年有461.2万失业人员领取到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平均每人每月1393元,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稳步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316万套,大中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专栏5)
各位代表:
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举全国之力支援湖北省、武汉市主战场,组织4万多名医护人员驰援,迅速建成火神山、雷神山等集中收治医院和方舱医院,着力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开展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各省(区、市)相继启动重大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组织干部力量下沉抓好社区防控,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服务力量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和社会服务。扎实做好医疗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快速实现口罩等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医治床位从严重短缺到基本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千方百计保障粮油与肉禽蛋菜奶等食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强化疫情防控科技攻关,短时间内研发快速检测试剂并大规模应用,坚持中西医结合,坚持“四集中”,尽最大可能挽救更多患者生命。针对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加强输入性风险防控,做好对境外我国公民关心关爱,开辟临时航线有序接回我国在外困难人员,积极推进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向出现疫情扩散的国家和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经过全党全国上下艰苦卓绝的努力,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实践再次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能够战胜任何艰难险阻,能够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重大贡献。
在看到困难和挑战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疫情的冲击和影响都是阶段性的、总体可控的,改变不了我国发展潜力大、韧性强、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危与机同生并存,克服了危即是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雄厚的综合实力,有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我们一定能够战胜这场疫情,也一定能够保持我国经济社会良好发展势头,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十分重要。
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主要预期目标。
——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要考虑: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很大,我国发展面临一些难以预料的影响因素,不对经济增长目标作量化要求,有利于引导各方面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当前面临的主要矛盾、困难、问题,将工作重心放在落实“六保”任务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同时,今年不提经济增速量化指标,并不意味着不要经济增长,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完成脱贫攻坚既定目标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都要有经济增长作为支撑。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3.5%左右。主要考虑:2019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的翘尾影响较大,受疫情影响,2020年还有一些新的涨价因素,价格总体上涨压力仍然较大;同时,3.5%左右的预期目标也兼顾了稳定市场预期的需要。
——进出口促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主要考虑:2020年外贸增长难度较大,既要努力促进外贸稳定发展、稳定市场预期和企业信心,也要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政策取向。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2020年财政赤字率拟按3.6%以上安排,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中央财政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不计入财政赤字。上述两项措施新增的资金全部给地方,主要用于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以及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禁铺张浪费,同时保持扶贫、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等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统筹用好中央财政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用于支持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克服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等。对于财政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方,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强化。将保居民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根据就业形势变化调整政策力度,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因地因企因人分类帮扶,着力防范化解规模失业风险。更好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保居民就业的支撑作用,探索相关支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引导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帮扶,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三、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坚决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及时采取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防控措施,继续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是加强和完善外防输入举措。继续加强对境外我国公民的关心关爱。坚决守住守好口岸城市防线,优化医疗资源和救治力量布局,支持边境地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加强检疫检测能力建设,快速精准识别和管控风险源风险点。加强集中隔离人员安全服务保障,做好健康监测和人文关怀。
(二)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是持续加强污染防治。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好源头防控,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有序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建设,扩大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规模,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大铁路专用线建设力度,持续推进货运“公转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源地保护,推动实施一批长江、黄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编制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加快推动落实林长制,持续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1.2%。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推动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标准体系和配套政策。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起草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推进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发展绿色产业,发布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支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垃圾处置和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研究治理快递包装污染及商品过度包装,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坚定不移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着力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聚焦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深入挖掘和激发国内市场供给与需求潜力,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二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000亿元,比上年增加224亿元。全年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7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6万亿元。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安排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集中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加强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和能源储备、物流设施、农林水利、城乡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出台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推进5G、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提升小区水电气路信等配套便民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推动城市更新,加大城市停车场和充电设施、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独立工矿区和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等建设力度。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实施好“十三五”规划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和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重大项目。加大沿江高铁、沿海高铁项目建设力度。积极推动川藏铁路开工,加快重点城市群、都市圈城际和市域(郊)铁路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新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快推进枢纽机场新建、迁建和改扩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加快推进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和内河水运等项目建设。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项目用地用海用能等要素保障,对重大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发挥政府资金的导向作用,规范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补短板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充分调动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性,盘活存量资产。
(四)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大力振兴实体经济,持续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保持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二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电子信息制造等重点领域。实施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工程,完善技术改造服务体系。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研究出台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钢铁企业“推重组、促转型”,持续优化石化产业布局,继续实施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动智能制造与建筑工业化融合发展。支持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试点示范。
四是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强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建设。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推进“上云用数赋智”,实施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和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制造、商贸流通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数字商务,支撑建设数字供应链。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5G深度应用。大力发展生物经济,加强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培育若干生物集聚发展高地。加快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消费、医疗健康、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商业航天发展,延伸航天产业链条,扩展通信、导航、遥感等卫星应用。制定国家氢能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支持新能源汽车、储能产业发展,推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实施。加快深远海捕捞养殖装备创新发展,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
五是着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副产品市场供应。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压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编制新一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新时期农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规划,制定落实全球疫情影响下确保我国粮食安全的应对方案,加快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继续实施大豆振兴计划,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消费者得实惠。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现代种业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病虫害监测和防控。完善农机补贴政策。深入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推动各类农业科研院所和高校联合协作加快培养高层次农业人才,强化粮食安全科技支撑。创新完善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联动体系,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监管,完善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积极破解夏粮仓容紧张矛盾。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机制,落实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持续抓好生猪生产,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控,促进畜牧水产养殖业提质发展,加快推进奶业振兴。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推进重要农产品进口多元布局,做好居民生活必需品保供调度,保障粮油肉蛋果蔬等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供应。
(五)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作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二是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编制新一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快组建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加快建设跨学科、大协作、高强度的协同创新基础平台。推动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科学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和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供应链科创中心。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畅通创新链,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制定支持重大专项成果产业化配套政策,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和政策,健全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提升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创新发展水平。
(六)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动力。抓紧出台进一步深化改革举措,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二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制定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方案。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服务业为重点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探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事项审批在线监管和综合评估。推动地方建立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重点破除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准入障碍。研究制定竞争政策的指导意见,修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强化对各类产权平等保护的法律规定。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合法财产权和经营权。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强专利转化和应用。
三是加快国资国企和重点行业改革。制定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着力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积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做深做实四批试点,制定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引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参与推进传统产业市场化重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基本完成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七)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发挥各地比较优势,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落地见效。
↑图表: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专栏8)
二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完成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引导超特大城市提升高端要素配置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向外疏解非核心功能。推动省会和地级市等大中城市优化城市功能,补短板强弱项,改善公共服务品质,提升宜居宜业水平。加快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弥补环境卫生、市政公用、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领域短板弱项,以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推动长江中游、中原、关中平原、山东半岛、北部湾等城市群重点领域发展,启动一批重点都市圈交通设施互联互通项目,支持城市群和中心城市提高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城市韧性,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城市数据大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落实落地,引导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探索。
(八)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积极应对疫情全球蔓延的不利影响,高质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二是积极利用外资。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服务业、金融业、制造业、农业对外开放。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继续推动一批重大外资项目落地。推广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经验。加强外资企业服务,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助企纾困政策。加大我投资环境与政策宣介,吸引国际资源要素有序流入。进一步发挥国外贷款、中长期外债等低成本资金作用,防范外债风险。
四是加快对外开放高地建设。深化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加快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形成更多高质量的可复制可推广制度创新成果。发布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切实抓好早期政策安排落地。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中西部地区增设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提高沿边开发开放水平,支持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
六是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治理。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多边机构改革。推动实施更高水平自贸区战略,争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如期签署,加快推进中日韩等自贸区谈判。
一是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畅通失业登记渠道,支持建立共享用工、就业保障等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等市场化服务力量。加快落实已出台各项招生、入伍扩招计划,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和见习实施规模。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尽可能吸纳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推进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共建共享,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对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青年登记失业人员,动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完成三年培训5000万人次目标任务。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
三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基本医保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做实医保地市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级统筹。建立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完善总额预算管理,推行符合不同医疗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深入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进一步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有序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缓缴和降低费率政策,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加快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企业(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建立并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做好因公殉职人员抚恤工作。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
五是持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出台,推进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试点。稳定教育投入,优化投入结构,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化解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县城学校建设,完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深度贫困地区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帮助民办幼儿园纾困。加快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稳步发展普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支持中西部高校发展。扩大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规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920万人,研究生招生111.4万人。大力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普惠托育服务。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继续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积极推动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加快推进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发展。积极推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平潭国际旅游岛等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旅游”发展。深入开展“领跑者”行动,全面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推进冬奥会场馆建设。实施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动战略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加快自然灾害防治重大工程实施,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提升基层应急能力。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灾难发生。
今年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集聚民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统筹推进“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地方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的准备。
统筹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迎难而上、求真务实,主动担当、攻坚克难,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着力抓经济、促生产、拓需求,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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