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法律进一步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应急物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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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 2020-06-23 10:39
2. 畅通应急物流体系运行流程应急物流法律
体系是确保
我国应急物流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
我国与应急物流
体系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缺乏体系性、针对性、完备性和实操性,有些甚至存在冲突,亟待更新。如《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二者关于由哪级政府或政府部分确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表述存在冲突。相比之下,美日等发达国家在应急物流治理体系、标准化立法及国家补偿等方面的建设较为完备,可为
我国应急物流法律保障体系的
建立提供鉴戒和参考。因此,应急物流法律的建设应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总结经验教训,并适当鉴戒美日等发达国家在应急物流工作方面的有益经验,系统规划、逐步完善、不中断改进,确保应急物流工作有法可依。
应急物流体系应具备同时应对两起I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基本保证事发地以外地区社会经济正常运转,人民生活正常进行。应急物流体系需要在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广泛吸收社会气力,既要发挥政府相关部分强组织的有效动员能力,又要充分发挥社会自组织的快速反应速度。多难前要
建立政府、企业、军队、基层社区组织等各主体紧密协同配合的联动响应机制,科学做好面对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多难中应急要具备强大的物流保障能力,确保应急物资快速、正确、安全、及时到达所需地区。
物资治理部分。由政府、救多难物资储备基地与签约的仓储等物流企业、生产企业以及商超、医药企业等主体组成。平时,物资治理部分需要与应急物流领域的专家合作,共同研究不同紧急情况下物资治理工作的应急预案;与各省市的救多难物资储备基地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实时把握救多难物资的储备情况,确保多难时能够迅速组织供给;与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并按照不同生产企业生产应急物资种类的不同、供给能力的高低,分门别类进行治理,做好多难时生产预案工作,确保多难时能够迅速组织生产;与电子商务企业、商超、医药平台等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实时把握救多难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情况,做好多难时物资供给配置工作;与相关仓储物流企业合作制定紧急情况下应急物资治理安排方案等,确保多难情发生时,具备完备的物资治理和供给能力。多难时,指导相应的合作主体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筹备、采购、治理等工作。
4. 同一治理,统筹全局应急物流补偿法律体系,深圳到香港物流公司 ,可鉴戒学习美国的“市场分担”以及日本的“政府保险合作”等模式,明确应急物流活动中政府、企业、军队、基层社区组织等参与者的责任、权利以及义务,建立顺应我国国情的多元化补偿方案。另外,各地方政府相关部分要与应急物流治理部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性应急物流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一方面,平时应同参与或可能参与应急物流工作的企业或者行业协会以及学术机构,联合制定不同层面的应急物流运输、仓储、配送、信息交换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明确各实檀越体的责任与义务,对应急物流各环节实行规范化治理。另一方面,战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避免“一刀切”现象。
此次疫情防控,由于缺乏官方的、完善的应急物流信息平台,出现各个医院的需求只能通过微博和广播电台等渠道进行发布,申请医疗物资依旧需要先容信,物资分配依旧需要层层审批,路面通行依旧需要路条或者通行证等题目。此外,应急治理部分无法通过信息系统及时了解和把握应急物资的来源、需求和供给,以及运力的数目和能力等信息,无法对物资运输做到实时性掌控,难以制定正确的应急物流决策,导致物资供给、调度、配送流程效率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