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偷窃和防误拿只有靠拍照一个办法吗?显然并不是
-海运拼箱整柜
新闻 | 2020-11-18 16:54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沈雪颖) 《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法律并没有赋予这些企业强制保存公民个人信息的权利,而保存的信息能否得到妥善的保管,不被他人非法利用,也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固然很多居民对这个要求颇有微词,但无奈代收点“挟天子以令诸侯“,要拿
快递那就只能乖乖就范。
在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采取一些新的手段无可厚非,这些案例,之所以会引发争议,实在在于两个字:“强制“。
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跨境铁路
国际物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然他人个人信息。 相信大家都有一个疑问:
前段时间刚刚在杭州开庭的“人脸识别第一案”:由于不同意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强制将指纹识别升级为人脸识别,浙江某大学副教授郭兵以侵犯隐私权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
上个月21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公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希看立法的完善,能够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更多的保障,要给我拍照,还得我说了算。
在金山区的一个百世邻里快递代收点,就出台了这样的新“规定”:
事实上,圆通速递物流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代收点可以拍摄保存收件人或者是
取件人的正面照片,而与之相反的是:
但是,现在不少代收点都采取了让收件人或者代收人自己到货架上找
快递的做法,既节省了时间,也节省了人力本钱,却把丢件、误拿的风险转嫁到了消费者的身上,而拍照,咸宁物流 ,显然是为了减少发生偷窃、误拿之后自己的赔付本钱。

代收点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要求所有的
取件人留下照片呢?给我拍照,到底是谁说了算?
一些小区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也引发了不少业主不同的意见。
只要代收点对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的身份和取件码进行核对,就能有效避免这两种情况。
实在,假如代收点想要通过留照片的方式,来减少误拿和冒领的风险本钱,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必须征求用户的同意,而不是用“不能取件“这个方式来“胁迫“用户留下自己的照片。
双十一买买买这两天算是告一段落了,接下来就是体验拆快递的快感的时候了。
但是,防偷窃和防误拿只有靠拍照一个办法吗?显然并不是。 代收点是这么解释的:为了防偷窃和防误拿。
不过啊,快递一忙,收快递的体验有时候就不那么好了。继不经同意就把快递放丰巢、放代收点之后,一些居民如今到代收点取快递,居然还被要求留下照片! 取快递的居民,除了要向代收点出示取件码之外,还要拿着快递站在摄像头前面拍个照,假如不同意拍照的,那就不能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