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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默海运费美交通部新规:获援助航司须维持最低限度航空服务 一司一城每周至少一班

 空运新闻     |      2020-04-13 01:15

美交通部新规:获援助航司须维持最低限度航空服务 一司一城每周至少一班

  图:美国交通部(DOT)关于维持部分航空服务的最终命令截图

  民航资源网2020年4月12日消息:4月7日,美国交通部(DOT)公布了关于维持部分航空服务的最终命令。命令要求,除部分例外之外,那些根据美国《新冠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案》(CARES Act)获得财政援助的航空承运人必须维持最低限度的航空服务。

  3月27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CARES法案。CARES法案第 4005与4114(b)条授权美国交通部,在合理且可行范围内,要求获得财政援助的航空承运人维持定期航空运输服务,以确保该承运人在2020年3月1日之前所服务航点仍能获得航空服务。

  美国交通部现在要求,2019年在美国国内航空市场总运力中占比超过10%,且某条航线每周航班频次超过25班的的承运人,将需要继续运营该航线至少每周5班。每周航班频次在5-25班的航线,承运人每周至少需要运营3班。每周航班频次低于5班的航线,承运人只需要每周运营1班。

  对于2019年在美国国内航空市场总运力中占比低于10%,且某条航线每周航班频次在5班及以上的承运人,它只需要每周运营3班。每周航班频次低于5班的航线,它只需要每周运营1班。

  根据CARES法案,交通部在要求获得财政援助的航司履行上述服务义务方面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此外,接受美国政府财政援助的承运人,必须按月报告,证明它们按照要求履行了最低限度的航空服务义务。

  美国交通部(DOT)关于维持部分航空服务的最终命令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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