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宁波海事法院一审以为,空运报价 海运价格,上海打捞局的案涉行动为防污清污,有关防污清污费应当由漏油船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赔偿,而不应由非漏油船所有人赔偿,判决上海打捞局对普罗旺斯公司、达飞公司享有防污清污费8958539元人民币的海事债权;上海打捞局就上述债权参与普罗旺斯公司、达飞公司为案涉碰撞事故所设立的非人身伤亡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分配。上海打捞局、普罗旺斯公司、达飞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基本认同一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海打捞局不服一、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此外,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不中断加强海事行政审判,果中断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上航行安全。案例中,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行政机关排除其他具有相应渔船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属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的违法行政行为;认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相对人未取得捕捞许可证,并已实施捕捞预备并存在多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况下,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没收渔船;为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源头治理,认定行政机关有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对托运人未如实申报危险化学品货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突出体现了我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化、法治化和便利化水平。案例中,两艘外籍船舶在我国管辖海域之外发生碰撞事故后,协议选择我国海事法院管辖并约定适用我国法律;外国银行在有权向全球任何国家或地区的法院起诉的情况下,自愿主动选择到我国海事法院诉讼,均充分体现了我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与公信力。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扣押外轮后准许继续到目的港卸货,并组织各方当事人调解成功,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充分体现了我国海事司法的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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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外国银行为何主动选择到我国海事法院诉讼? 发布时间:2020-09-09 15:22 星期三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8日电 (薄晨棣)2019年,全国海事审判队伍深进贯彻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扎实推进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为“一带一路”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2013年3月19日0032时,普罗旺斯船东2008-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罗旺斯公司)所有并由法国达飞轮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飞公司)经营的英国籍“达飞佛罗里达”轮与罗克韦尔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克韦尔公司)所有的巴拿马籍“船山”轮在长江口灯船东北约124海里的东海海域发生碰撞,致使“达飞佛罗里达”轮五号燃油舱严重破损,泄漏约613.278吨燃油进海。上海海事局、上海海上搜救中心自当日1200时起,先后协调、组织包括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以下简称上海打捞局)在内的多家单位启动应急行动;于24日1310时根据“边抢险、边清污、边移泊、边观察”方案,组织“达飞佛罗里达”轮在六艘专业救助船、专业清污船的伴航下起锚,沿途救助船和清污船保持即时清污,该轮于4月4日安全抵达船山的船厂。该事故应急处置属中国在专属经济区远海海域开展的重大救助及油污应急处置,经过17个昼夜的海空配合连续作业,载有6100余吨燃油的“达飞佛罗里达”轮避免了沉没中断裂,中国海域也避免了多难难性污染事故的发生。 【基本案情】 典型案例的发布还将进一步同一裁判标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一是正确处理国内法与国际条约关系,厘清有关国内法与国际条约的调整边界,明确船舶碰撞事故中非漏油船一方的油污损害赔偿责任及其相关的责任限制与责任限制基金分配规则。二是正确界定我国现行法律对于财产保全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明确申请保全错误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属于侵权行为的范畴,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三是正确适用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确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抗力的适用标准。四是针对南美国家港口进口清关政策的调整,公道分配涉及无单放货纠纷案件中船货双方的举证责任。 2019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与普罗旺斯船东2008-1有限公司(Provence Shipowner 2008-1 Ltd)、法国达飞轮船有限公司(CMA CGM SA)、罗克韦尔航运有限公司(Rockwell Shipping Limited)海难救助与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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