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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适用出口退税政策 -德国海运

 海运新闻     |      2022-04-26 08:45
(十二)支持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治理。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加快推动各地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税收治理,引导出口企业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商品信息并进行免税申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贸易健康发展。(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政策。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出口产品征退税率一致后,因征退税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答应企业转进进项税额予以抵扣。(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信息共享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等部分信用评级信息共享,积极引进市场化信用评级机构,提供高质量的评级服务,提升出口退税企业治理种别动态调整及时性,依法依规深化取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出口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进步诚信意识、规范健康发展。(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税总货劳发〔2022〕36号


2022年4月20日


(四)大力推广出口业务“非接触”办理。优化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积极支持引导出口企业采用“非接触”方式办理口岸和跨境贸易领域相关业务。原则上出口企业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等事项,无需提交纸质资料。税务等部分审核电子数据无题目的,即可办结业务,国际货运 空运价格,并通过网上反馈办理结果。(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并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积极适用出口退税政策
-德国海运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外汇局 银保监会
一、进一步加大助企政策支持力度

国家税务总局等十部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分:

(十五)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强化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等部分协作,推动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对虚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为出口企业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电子化。支持出口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灵活选择电子化或者纸质化的方式保存保管出口货物提单等出口退税备案单证,进步单证收集整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完善税务信息系统功能,为电子化方式核查备案单证积极创造条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分要进一步凝聚共叫,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分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税务总局会同相关部分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协商解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题目,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七)大幅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进一步提升出口退税申报便利水平,实现企业通过税务信息系统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出口报关单信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出口退税时自动调用本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的发票信息。持续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为企业高效申报退税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提升申报效率。(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为深进贯彻党中心、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进出口平稳发展,更好发挥出口退税这一普惠公平、符合国际规则政策的效用,并从多方面优化外贸营商环境,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进一步优化出口企业营商环境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九)进一步进步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效率。深化海关、税务部分合作,积极推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实》信息共享,在办理出口货物退运通关时,凡可查验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报送纸质证实,改为查验共享信息,帮助企业加速办理退运通关。(税务总局牵头,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出口退税!国家十部分出台通知

2022年04月25日 11时 国家税务总局


(五)持续精简出口退税环节报送资料。强化海关、税务等部分间数据共享与衔接治理,进一步精简委托出口货物退税申报、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申报、来料加工免税核销申报环节的报送资料。(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简化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流程。对于风险可控的出口退税申报,采用“收留缺”方式先行办理退税,事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证实开具申请环节需要报送的资料,积极推动实现出口退税证实全流程无纸化。企业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税,受自然多难难、疫情等因素影响无法定期收汇的,取消事前报送举证资料,企业保存备查相关资料即可,同时按照包收留审慎、风险可控原则适当放宽举证资料范围。(税务总局牵头,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成长。深化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治理办法,进一步进步集中代办退税备案及实地核查效率。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采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电子化方式治理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信用培育力度,指导企业优化内部风险治理,提升集中代办退税风险管控水平。(商务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帮助企业进步出口业务办理效率。丰富宣传渠道及精准提醒内收留,让出口企业及时获知报关、结关、退税等事项办理进度,引导企业进步内部治理效率,进一步压缩出口单证收集、流转时间,加速申报出口退税。(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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